近日,河南省郑州市启动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首批拟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21人。
据了解,2012年下半年,河南省确定郑州、焦作、许昌三地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综合改革试点。郑州市规定,凡郑州市所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学、幼儿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都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申报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20年以上,或者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6年以上,或者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2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8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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