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3年高考模拟投档比1:1.2 录取7月7日开始江苏2013年高考模拟投档比1:1.2 录取7月7日开始江苏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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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3年高考模拟投档比1:1.2 录取7月7日开始江苏2013年高考模拟投档比1:1.2 录取7月7日开始江苏2013

昨天(17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今年高招录取各批次时间安排及投档办法。另外还同时公布了今年军校、国防生的招生办法。

各批次录取时间表排定

201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如下:(一)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录取;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4日—18日录取;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0日—24日录取;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3日—7日录取;高职(专科)院校,8月11日—15日录取;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7日—23日录取。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包括军事院校(含国防生、预备军官学员计划);公安、政法院校或专业;航海院校或专业;其他院校,包括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上海海关学院、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及部分院校小语种计划、免费师范生本科计划等。(二)体育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7月16日—21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7日—11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模拟投档调档比例不超过1:1.2

在正式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会有模拟投档,各高校调档比例最大不超过1:1.2,建议各批次招生人数在200人以上的高校采用1:1.05,在200人以下的高校采用1:1.1。在模拟投档后,将根据院校提出的增加顺延计划数、调整调档比例等要求,再次进行投档,形成各院校最终的投档线。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体育类是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分男生、女生,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达线、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省属6院校自主招生 最低达本二线可录

凡高考总分达到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填写《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并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考试院将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按其自主选拔录取院校志愿,先行向有关院校投档。省属6所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院校中,对采取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综合评价方式择优录取的试点院校入选考生,以及对不采用加权综合评价方式择优录取的试点院校入选的个别具有特殊才能、突出成绩或创新潜质、特别优秀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已填写《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并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将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按其自主选拔录取院校志愿,先行向有关院校投档。

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少数招生计划。结合我省实际,该计划可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或用于招收少量有学科特长的考生,以及用于缓解我省现行高考方案中分数与等级不匹配的矛盾。高校使用预留计划录取的考生须填报该校志愿,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到考生填报志愿的基本要求,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 文科类、理科类。文化总分超过院校投档线但两门选测科目中的一门比院校规定的等级要求低一个等级,或文化总分达到同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达到且至少有一门超过院校规定的等级要求,且具有其它学科特长等。2. 体育、艺术类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前提下,文化总分较高但专业成绩略低,或专业成绩较高但文化总分略低,且具有其它学科特长等。考试院要求,有关高校应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预留计划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向社会公布,让考生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江苏省2013年文科类、理科类计划各批次录取安排

批次

时间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7月7日

7月8日

7月10日

7月11日

7月12日

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

7月13日

同时投放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档案

7月14日

7月16日

7月17日

7月18日

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

7月19日

7月20日

7月22日

7月23日

7月24日

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

8月2日

8月3日

8月5日

8月6日

8月7日

高职(专科)院校

8月10日

8月11日

8月13日

8月14日

8月15日

高职(专科)

注册入学院校

第一轮:8月17-19日

8月17日,考生申请

8月18日,院校审核

8月19日,考生确认

第二轮:8月20-21日

8月20日上午,考生申请

8月20日下午,院校审核

8月21日上午,考生确认

第三轮:8月22-23日

8月22日上午,考生申请

8月22日下午,院校审核

8月23日上午,考生确认

流程

1.发布各院校模拟投档线,各院校将投档比例(或投档分数线)调整情况反馈给我院。

2.开始录取平行院校志愿考生。

3.我院通知各市、县(市、区)招办该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

4.符合该批次报考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该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5.录取该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考生。

江苏省2013年体育类计划各批次录取安排

批次

时间

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

7月8日

7月14日上午

7月14日下午

7月15日

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7月16日

7月20日上午

7月20日下午

7月21日

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

8月7日

8月10日上午

8月10日下午

8月11日

流程

1.开始录取平行院校志愿考生。

2.我院通知各市、县(市、区)招办该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

3.符合该批次报考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4.录取该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考生。

江苏省2013年艺术类计划各批次录取安排

批次

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

第1小批

(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211工程”院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专业)

第2小批

(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院校)

第3小批

(除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校考专业)

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第1小批

(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院校)

第2小批

(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

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第1小批

(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校考专业)

第2小批

(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院校)

第3小批

[除高职(专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校考专业]

时间

7月8日

(传统院校志愿)

7月10日

(平行院校志愿)

7月12日

(传统院校志愿)

7月14日上午

7月14日下午

7月15日

7月16日

(平行院校志愿)

7月18日

(传统院校志愿)

7月20日上午

7月20日下午

7月21日

8月7日上午

(传统院校志愿)

8月7日下午

(平行院校志愿)

8月9日

(传统院校志愿)

8月10日上午

8月10日下午

8月11日

流程

1.录取工作开始。

2.我院通知各市、县(市、区)招办该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

3.符合该批次报考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院校志愿。

4.录取该批次征求院校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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