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向民办幼儿园发放财政性办园补助262.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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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向民办幼儿园发放财政性办园补助262.56万元

去年一年向民办幼儿园发放财政性办园补助262.56万元、建设补助58万元,江苏省海门市用实实在在的举措,鼓励和引导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

“打破公办园和民办园的界限,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真正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海门市教育局局长许新海这样介绍他们的工作思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海门市不断增强政府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主导职责,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事业总体发展规划,结合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不断加大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目前,该市共有公办幼儿园23家,其中18家为省级优质幼儿园。

“但民办幼儿园依然承担着相当一部分学前教育任务,海门21家民办园,在园幼儿超过了全市总数的40%。是强行转‘公’,还是顺势发展?我们从实际出发,坚持优质、普惠,积极扶持民办园发展。”许新海说。

2009年,海门市在江苏省率先出台了专门针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明确根据招生情况给予民办园每生每年400元的定额补助,专门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教师待遇。到目前为止,该市财政累计拨付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1000多万元。民办幼儿园在建设用地、立项、减免税收和建设规划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待遇,达标建设享受同样的以奖代补政策。

为优化并稳定幼教队伍,海门市对幼儿园教师实行“六统一”管理体制,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教师都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招聘、统一调用、统一考核、统一待遇、统一经费渠道和统一培训,民办园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考核评比、教育科研、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市教育局还从公办园选拔优秀教师担任民办园园长,工资奖金由财政负担。本学期该市还选派了5位直属公办幼儿园中层干部赴民办幼儿园任职,新招聘13名教师赴民办园任教。

为提高民办园办园质量,海门市成立了由公办园、民办园共同参与的“手拉手”互助共同体,定期开展“集体教研、送教入园、开放活动日”等业务活动。海门市教育局还建立了民办幼儿园园长例会制度,加强对民办园的指导与培训、统筹管理。

如今,海门市21家民办幼儿园中,14家已成为省优质幼儿园。全市公办园、民办园实现了同类同价的目标。当地老百姓形象地说:“我们这里的民办园也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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