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学校统一组织考试一学期不得超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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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学校统一组织考试一学期不得超两次

海口市2013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会议昨日召开。据了解,海口市教育局将在前一个阶段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相关工作,加强高中学生学业修习的学分管理,严格执行高中学生总学分达到144个学分方可毕业的要求,同时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和科目,严禁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

据了解,自2001年秋季学期起,海口市作为全国首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就率先启动了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改革实验,2004年秋又同全省一起进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12年来,海口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在“有效教学”实验、教师课改能力提升、薄弱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培养、课程设置和实施规范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教育教学质量获得了明显提升。

在昨日的会议上,海口市教育局就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保证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既要保证国家课程的开设,又要推进地方课程的实施,同时积极开发校本课程。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尤其要保证品德(思想政治)、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

高中生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

据介绍,下一阶段海口市将继续加强高中学生学业修习的学分管理,严格执行学生三年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Ⅰ和选修Ⅱ中分别至少获得22学分、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的要求。此外,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校本课程要满足学生获得选修Ⅱ6个学分的基本要求。

严禁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

各学校要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和科目,每学期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得超过2次(期中和期末),科任教师可根据学科单元(模块)学习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测试。除小学毕业测试、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外,原则上全市不再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各类考试的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不得随意增加考试难度,严禁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并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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