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中小学收费项目新标准 义务教育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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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出台中小学收费项目新标准 义务教育零收费

海口出台中小学校收费项目新标准,城区学校不再收取作业本费

乱收费举报电话:海口市物价局12358 海口市教育局68724590

2011年秋季海口市中小学校收费项目有新变化: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再收取作业本费,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现零收费。

学校不得介入服务性收费

海口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2011年秋季海口市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对在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杂费、课本费、信息费、作业本费;对在乡镇以下(含乡镇)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除住宿费;义务教育阶段不再收取学生健康体检费与观看爱国主义电影费。

关于校服费、学生饮用奶费、学具费,高中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向学生推销购买,学校不得介入服务性收费工作,而是由公司或厂家办理收费手续,并向学生出具合法性票据。有关部门强调,校服费、学生饮用奶费、学具费的收取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

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高中择校生免交学费

高中和职业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按相关规定执行。已交择校费的学生免交学费。高中和职业学校课本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按实际发生的收费,及时结算,多还少补,不得盈利。

目前海口市已经取消高中信息技术教育费和高中代收作业本费的收取。为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中小学校推广使用防近视练习簿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高中学生的作业本可在学校的指导下,统一规格标准,由学生自愿购买。

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将高中英语听力录音磁带纳入2011年秋季代收费项目。高中阶段学生体检费用及观看爱国主义电影的费用仍按琼发改收费[2007]96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这两项收费按实际发生时间和实际费用收取,严禁开学时向学生收取。

遭遇乱收费及时举报

有关部门强调,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收费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禁止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规定收费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通知》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全面公示,切实提高收费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与家长的监督。

高中和职业学校学费收费必须使用省财税厅统一印制的《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并纳入预算范围。代收费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由学校直接用于支付各代收费项目的支出。

对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和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的学校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收费举报电话:

海口市物价局:12358

海口市教育局:68724590

秀英区教育局:68661609

龙华区教育局:66568640

琼山区教育局:65882232

美兰区教育局:6536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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