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他找爸爸 却不慎从7楼坠落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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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他找爸爸 却不慎从7楼坠落身亡

昨日凌晨3时许,又一起悲剧在荔湾区芳村发生。由于父亲外出看守铺位,7岁的男孩阳阳独自在家睡醒后,不慎从7楼的家中阳台跌下。这位刚来广州与父亲团聚仅11天的“小候鸟”,就这样意外地结束了幼小的生命。

在这起悲剧中,让孩子独自在家的父亲吴先生无疑要负主要责任。根据《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吴先生可能被剥夺监护权。而记者查询发现,虽然有法律规定,但国内并无相关成功案例。专家认为,若要使得法规落到实处,需要全社会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

邻居:半夜听到楼上孩子哭着“找爸爸”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了事发的荔湾区芳村中市外约新街四巷心悦阁。此时,坠亡孩子阳阳的遗体已被家人带走,地上只留下几张血迹斑斑的报纸,与一双小小的蓝色拖鞋。附近街坊称,这是阳阳当时穿的鞋子。

在附近养老院上班的厨师何阿姨,事发时正准备去上班,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是心有余悸。“当时我看到前面的地上有双鞋子,走近一看,却是有个孩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头上满是血。”何阿姨说,当时附近空无一人,“我当时快吓晕了,后来有个自称是孩子舅舅的人跑过来,才打电话叫了救护车。”然而当救护车赶到时,阳阳已停止了呼吸。

“当时我在家里哄女儿睡觉,就听到楼上有孩子在哭,好像还在喊‘爸爸不见了’。”住在6楼的住户李女士说,阳阳家刚搬进来没多久,平时都是父亲一个人带孩子。“好像没见过孩子的母亲,前几天孩子的父亲出去干活,都是带着孩子一起去的,昨日不知为什么没带,结果悲剧就发生了。”李女士惋惜地说。

父亲:见孩子睡得熟没忍心叫醒他

在阳阳家中,记者见到了吴先生。看着手机屏幕上儿子的笑脸,吴先生脸上满是悲痛。“我很内疚,为什么我当时没有看好孩子,如果盯紧一点,说不定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吴先生哽咽着说道。

吴先生告诉记者,他在附近市场经营海鲜生意,昨日凌晨,由于铺位有事需要照顾,他1时40分离开了家。“平时我都会带着孩子一起过去,然后在铺里睡一晚上,但当时我看孩子睡得很熟,就没忍心叫醒他。”吴先生说,自己离开时锁好了房门,结果凌晨4时30分,他回家一看发现房门开了,孩子也不见了。“当时我都快急疯了,以为有人入室把孩子抢走了,赶紧打电话给孩子舅舅和叔叔,几个人一起在附近找,就发现他躺在花基里,一动不动,全身都是血,连呼吸都没了。”

吴先生说,他们一家是阳江人,阳阳今年7岁,在老家读学前班,是家里的老小,还有一个11岁的姐姐。7月13日,学校放暑假了,吴先生就将阳阳接来广州,想好好陪他过个暑假。“这是他第一次来广州,来的路上一直在问我,广州好不好玩。”说到这里,吴先生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失声痛哭了起来。“如果我看紧一点,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我怎么和家里人交待啊!”

记者来到阳台看到,阳台装有1米高的护栏,没有装防盗网。对于阳阳为何会坠楼,吴先生猜测,可能阳阳睡醒后见不到父亲,就到阳台上向楼下俯望,可能因此不慎坠楼。

回忆:他是个聪明懂事的孩子

孩子的舅舅胡先生告诉记者,阳阳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很小就会帮着家里干家务。“人也很聪明,在班上学习成绩很好,老师常夸他,说他日后能考上大学。”胡先生说,当时他在花基里发现孩子后,连忙拨打了120求助。“我还抱着他跑到路口,但是医生检查后就说孩子已经不行了。”胡先生悲痛地说。

吴先生说,阳阳的母亲在深圳打工,已得知此事正往广州赶。“本来周末还想一家三口去公园玩的。”吴先生说,阳阳想去动物园看熊猫,“眼看就到周末了,谁知道孩子却这样没了。”

为了让母亲见上孩子最后一面,阳阳的遗体静静地躺在几张从汽车上拆下的座椅上。吴先生坐在儿子身旁,斜倚着墙,神情呆滞地叼着一根香烟。屋内地上到处都是随手丢弃的烟头,混合着血迹,这个家显得狼藉而悲伤。

追责

家长严重失职可撤销监护权

在本次事件中,让7岁的阳阳独自一人在家的父亲吴先生,无疑要负上主要责任。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家长不得让未满10周岁的子女独处,不得交由未满16周岁、或者有法定传染病、或者身心严重障碍、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未成年人安全的人代为照顾。如果监护人严重失职,其监护人的资格将有可能被撤销。

《规定》的起草人之一,中山大学法学教授杨建广认为,暑假期间,未成年人安全事故频发,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缺乏学校和家长的监护是主要原因。“假如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和强制报告制度能够很好地实施,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将更健全。”

杨建广认为,若要使得上述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还是需要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予以关注。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反相关的规定(如让未满10岁的未成年人独处等),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如果真出现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在现有制度框架下是可以由儿童法律机构承担监护责任的。杨建广说:“但由于国家这方面的投入有限,显然无法完全解决社会的需要。从发展方向上看,有必要推动和发展民间未成年人福利机构。”

相关事件

儿童坠楼悲剧已多次上演

事实上,此类孩子坠楼的悲剧,在广州已不是首次上演。

2012年6月3日,天河区东圃怡东苑3岁女童琪琪,在外公出门买糖时,独自在家爬上4楼阳台,失足摔下,头被卡在阳台花架上,身体悬空命悬一线。所幸湖南小伙周冲徒手爬上3楼防盗窗,托举着琪琪长达十余分钟,直到琪琪在众人的帮助下获救。

去年7月16日上午,黄埔区一名8岁女孩,在父母都上班时,独自留在家中照顾弟弟。由于突然天降大雨,女孩到阳台收衣服时,不慎坠楼,身受重伤。

去年7月16日下午,一名刚来广州两天的5岁小男孩,趁爷爷在厨房做饭,爬出二楼窗户失足坠落,身受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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