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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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工作将于6月25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选课、缴费时间:6月25日9时—6月29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对象

本次考试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对象均为在籍考生。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所有在籍考生在选课时,须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考生考试规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入刑的条款。凡网上选课、缴费成功的考生,均视为已知晓并同意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2015年之后(含2015年)未参加过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须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自治区任意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指静脉信息采集和现场照相。采集照片时须设置背景为蓝色,勿添加带“年份、考试名称”的前景和带“旗县(市、区)”字样的背景。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我区只设呼和浩特市一个考区,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

不设立考点的盟市要继续做好考生信息采集、免考材料提交、毕业初审、提供试卷和证书发放等各项工作,确保自学考试的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二)考生可在网上申请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等),凡未在网上办理报名、缴费事宜的考生,考核结果将无法记入成绩数据库。

(三)本次报名不受理免考、转考申请。申请免考、转考的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以上各项工作的办理条件及要求参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频道(http://www.nm.zsks.cn/zxks/)。

六、在籍考生参加协作省份考试

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尽快完成本专业计划的课程门数,本次考试将增加新的考试渠道,如果我区开考课程不能满足考生本人需求,在籍考生可到黑龙江、辽宁、山西三个省份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可以办理毕业手续,但报名前必须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考频道(http://www.nm.zsks.cn/zxks/),点击报名报考系统提交选择参加考试省份的意向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所选省份报名网站,按照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选课、缴费、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成绩由我区统一与相应省份对接获取数据,并输入我区成绩库,考生无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未在网上提交意向申请(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报名、考试的成绩,我区不予承认。提交意向申请时间为 6月25日9时—6月29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今后选择到协作省份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每次在我区自学考试报名期间提交意向申请。考生到协作省份参加考试本着自愿的原则,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考试课程和报考省份,可以在所选择省份的任一地市报名考试。协作省份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如下:

黑龙江省: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注册报名时间8月28日至9月8日;辽宁省:辽宁招生考试之窗(http://www.lnzsks.com/),注册报名时间6月26日至7月4日;山西省:山西招生考试网 (http://www.sxkszx.cn/index.html),报名时间8月10日至19日,现场确认时间8月22日至26日。以上三省份开考计划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考频道公告栏。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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