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庆阳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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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甘肃庆阳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关于进行2017年度甘肃省考录公务员(庆阳考区)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7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庆阳考区)笔试成绩已由庆阳市考录办在庆阳市委党建网和市人社局网站公布。根据各个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省考录办核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地点:庆阳市人才大厦405室(庆阳市西峰区育才西路7号)

联系电话:0934-8683662 (庆阳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二、资格复审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本人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提供相应证件,主要有: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必须一致)、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等。其中: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择业通知书(报到证或派遣证);

2、已就业的报考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其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介绍信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本人身份的介绍信,内容应包含本人身份证号、单位性质、本人身份、何时以何种方式进入该单位等内容;

3、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毕业院校出具学历证明,需包含以下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在校学习时间段、专业、学历、学位(对应专业)、学制、毕业时间以及是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等;

4、毕业后派遣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现已辞职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资料;

5、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要求提供学位证、会计资格证、国家司法考试证的,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件;

7、报考限制户籍(含生源)招考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簿、高考生源地证明,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出具,档案由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保管机构出具;

8、其他招考条件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事宜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前来现场复审,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复审。要求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必须齐全、真实,符合招考公告要求,凡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在职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所在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关注庆阳市人社局网站发布的面试相关信息,并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附件:2017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庆阳考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庆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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