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异地中考拟2016年实施 公办校招外地生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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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异地中考拟2016年实施 公办校招外地生限10%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的《征求意见2稿》,广州将从2016年起正式实施“异地中考”政策。届时,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广州市的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毕业生相同。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人数将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

千呼万唤的广州“异地中考”将何时实施、如何实施?广州市教育局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听取专家和家长代表的看法。6月初,广州市教育局对《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广州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2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2稿》)作了修改完善后,发给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市招考办再次征求意见。

一般借读生有两年过渡期

在《征求意见2稿》中规定,具有广州市初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广州中考,可以报考在广州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下同)。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的要求,广州市的公办高中明年起将取消招收择校生。但这并不代表非广州市户籍的学生入读公办高中的大门就此关闭。

《征求意见2稿》(相关条文详见)指出,2016年及以后,积分入户的随迁子女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报考广州公办高中的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毕业生相同。

同时,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广州市的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毕业生相同。

《征求意见2稿》中明确,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人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有关进城务工人员各项条件要求的年限截至当年5 月31日。

也就是说,虽然“择校”这个项目取消了,但非广州户籍的学生明年、后年入读公办高中仍有机会。只不过,10%的比例比起历年的择校计划来说是进一步紧缩。可以预见,明年、后年外地生在广州中考升学的竞争将更加激烈。无论如何,这一政策对已经在广州初中借读的外地生来说都是一大福音,他们不用半路转学回原籍,也不用“被迫”只能报考民办高中或中职。

不符条件者能借考不能录取

文件表示,其他不符合在广州市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考生,考生须向户籍所在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申请并得到同意后,自2016年起,可在广州市借考,但需回户籍所在地级市参加录取。

《征求意见2稿》专门提出,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指导辖区所有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在初中招生工作中提醒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家长,务必对照上述条件,慎重考虑是否让孩子报读广州市初中学校,以免三年后中考报考范围受限。根据粤府办〔2012〕137号精神,广州市中考有关规定在必要时,可视实施情况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对报考条件进行适当调整。所有学生在广州市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后,参加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的资格,按省招考部门当年报考规定执行。

“在广州中考、升高中,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在广州高考、参加广东省的高考录取。这也就是广东省教育厅和广州市教育局一再强调‘异地中考’和‘异地高考’政策要衔接好的原因。”一位知名公办高中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认为,《征求意见2稿》专门提醒就是一种“有言在先”。“就是说,你小孩现在要上初中了,到底是在广州上,还是在原籍上,要先衡量家长和学生的条件是否符合政策的要求,明白三年后中考可能面临的风险,再作通盘的考虑。”

从时间上推算,今年升入初中的学生,将在2016年参加中考。也就是说,今年计划在广州升读初中的非广州户籍学生就要充分考虑到三年后的变数。广州市教育局在7月初曾向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局属各初级中学(含民办学校)发文,要求做好异地中考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征求意见2稿》相关政策

2014年、2015年中考,积分入户的随迁子女(根据广东省、广州市有关积分入户工作精神,随父或母在广州市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读年限等限制,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毕业生相同。

经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具有与广州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的报考资格,可报考广州市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毕业生相同。

不属于积分入户的随迁子女或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但具有广州市初中完整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以下称“一般借读生”),可报考广州市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毕业生相同。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一般借读生不能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10%。因未录满招生计划或因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而留有空余学位,需进行补录的,可面向包括一般借读生的全体未被录取的考生。

“四个三”

1.合法稳定职业:指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正式生效连续满三年,并同时在广州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或在广州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他商业活动并依法纳税连续满三年。

2.合法稳定住所: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 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者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连续三年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 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3.社会保险:进城务工人员按国家规定,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4.随迁子女是在广州市具有初中完整三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记者手记 这是一道难做的“必做题”

此前,广东省已经公布了异地高考改革的“三步走”规划。根据此规划,到2016年,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才能在广东报名参加高考及录取。而广州市相应的“异地中考”政策虽然还未正式出台,调研、制定、征求意见工作却一直在密集进行中。

“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作为进城务工人员流入的第一大省,广东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就达365.4万人,外省户籍就有188.1万人,而且预计每年将有超过20万的随迁子女进入高中阶段就读,其中80%以上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以此数据进行测算的话,仅珠三角地区将至少需要增加200多所初中和高中,新增各类学校所需的土地、师资、投入对广东都是非常大的挑战。

现实显得有些残酷:从广州中考录取来说,近几年的高中升学率在53%左右。从广东高考录取来说,高考生数量已经是全国第一,但现有优质高校、特别是高水平大学在粤招生计划难以满足广东省高考生源激增的需要。

如何兼顾好广东省、广州市户籍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权益,是一道考验政府智慧的难题,也是一道不容回避的“必做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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