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校长宣布在院系一级去行政化改革,再次把大学去行政化摆在了公众面前。
大学去行政化,说的白一点,就是去行政级别。这个话题是老话题了,估计敢公开反对的没有几个人,因为这个话题存在理论正确性。大学就是大学,怎么也论起做官了?你看美国的大学,英国的大学,哪个有行政级别?当然,还隐含了一个话题,一旦有行政级别,就涉及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问题,听谁的?
有一句俗话,存在就有其合理的理由。中国的大学为什么会有行政级别?难道只有大学有行政级别,其他的就没有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不仅大学有,中小学也有,职业学校也有。
何止学校,企业也有。部级,副部级,正局级,处级,科级,几乎覆盖整个系统,纷繁复杂。
何止企业,我们大量社会团体也是部级,副部级,司局级,处级等等,纷繁复杂;
不仅是各社会团体,我们的各种专业文化艺术团体与体育协会也同样都是有级别的,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文学艺术家协会,足球队,网球队,乒乓球队……
在中国,行政级别无处不在,遍布所有领域,这就是中国社会组织与治理的基本体系特点。各种隐性显性福利待遇都与这种级别密切挂钩,一旦没有了行政级别,就没有了各种福利待遇。比如部级医疗待遇和局级就有明显的区别,局级和处级也不同,退休后工资也因级别不同而不同,林林总总涉及很多方面。
也正因此,很多省市都给两院院士副部级待遇,以落实对这些优秀人才的厚爱,厚待。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把优待与尊重落实下来,有一定之规。
显然,我们和美国等其他国家是不同的,不仅政治体制不同,我们最基本的社会组织与治理体系也不同。在这个庞大的社会组织系统里,大学只是其中很渺小的一部分。
美国的大学校长,他们的薪资是多少?更何况他们很多学校还是私立性质的,我们呢?我们的香港地区,大学校长年薪动辄五六百万港币,还配有官邸,我们有吗?相关部门给校长这些你会赞同吗?
大学校长赋予行政级别,只是这个社会治理体系的一个环节,取消这个局部体系的级别几乎成为不可能,原因很简单,是不匹配的,是在和整个社会治理体系冲突对抗,这涉及几乎所有社会管理与服务部门的调整。比如财政部是否还需要给高校单列一个公务报销体系?劳动部门是否还需要给高校一个完全不同的薪酬体系?
我相信,很多校长老师是支持这种改革的,但前提是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在没有对与之关联的福利、薪酬待遇等调整到位前,恐怕是没有太多人支持的。但是修改这个体系,实际就需要对整个社会治理体系进行系统修改。全局不动,只动枝节,这是不可能的,绝非觉悟高低问题。这些年来高校去行政化,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不了了之,原因也在这里。
此番北大再次提起去行政化的改革,让我想起了北大10余年前的人事制度改革。著名学者、校长助理张维迎牵头的人事制度改革,在掀起一场社会热议后,不了了之,原因与之相仿。相比高校,国企的去行政化改革似乎要容易得多,但多年下来,几乎没有任何进展。
我更想提醒一点,我们的高校,几乎都是公立的,不是私立学校,我们的教育也一直在强调培养接班人,如何捋顺这个关系?很多专家舆论只是喊着爽,并不真的关心可行性。
与去行政化的观点直接相关,我们的舆论一直强调教授治校,这也是去行政化一个重要基础理论认知,对此我不能完全赞同。
上世纪90年代初,著名华人学者田长霖出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校长,这也是第一次有华人学者出任世界著名大学校长。田长霖在谈到他做校长与教授的区别时,用了一个字表达了这种刻骨铭心的区别:钱。大意是平均下来每天他需要搞到100万美元的捐赠,否则学校就无以为继。英国高校管理体制中,有一个名义校长,但同时有一个执行校长,名义校长一般由著名学者出任,更像一个招牌,执行校长才是真正的校长,其原因就是强调校长首先需要有经营管理能力,而不是学术。因此,校长,首先是一个管理人才,是教授中的优秀管理人才,而不能只是懂得治学的教授。
我并非反对高校去行政化,去官员化,我只是想提醒,高校无法先行,因为做不到。随着社会进步,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与改革,相信会有那么一天,只是我们不要再动辄讲美国如何,中国不是美国,无法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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