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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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挂钩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下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级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这个通知里,包含了哪些内容呢?记者从台州市教育局基教处了解到,高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生学业生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评价结果是“高职提前招生”、“三位一体”招生和“统一考试招生”中的重要参考依据。作为报考条件和初次遴选的主要依据之一,高校可以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特长表现情况、选修课程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多方面提出要求,或纳入综合成绩。

通俗点说,就是一进入中学,学校、老师、包括你自己都是三年高中生活的记录者、评价者,这份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你未来在“招生市场”上的“吃香度”。

2017年,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在高职提前招生、三位一体招生和统一考试招生中首次使用,其中三位一体招生于2017年3月进行,需要及时向相关高校提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据记者了解,台州市从2014级学生开始,已经根据学生高中五个学期的成长记录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将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完成,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为每一位学生生成《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信息表》,并提交给省教育考试院。

值得一提的是,每个学生有两次申诉机会,比较公平。家长和学生需要对照学校的评价细则,对自己孩子的记录进行核实查对,要是有不同意见,就要及时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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