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教育部网站了解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排查工作。
此次安全排查在延续以往交通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更聚焦校车安全宣传教育、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校车安全防范预案的完善、保障校车通行优先权利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各地校车安全管理部门积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宣传等部门深入开展一次校车安全宣传教育,以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校车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文件,使校车驾驶员、中小学(幼儿园)照管人员、教职工、家长和学生做到知法守规,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督导办要求各地从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入手,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车路线及道路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并登记备案,严查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黑校车”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力度。要求各地制订详细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做好学生候车、乘车、交接的三段管理,落实好安全责任制,针对季节特点积极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要求各地切实加大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动态管控力度,认真落实相关法律规定,保障校车优先通行权,积极倡导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司机自觉礼让校车,努力营造关爱学生、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校车安全排查工作结束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督促有关省份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精准发力、精准整改,务求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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