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城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方案公布

首页 > 

小学

 > 湖北鄂州城区“幼升小...

湖北鄂州城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方案公布

经过前期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不断修订、完善后,日前,市教育局正式公布我市2016年秋季中心城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据了解,今秋鄂州市城区21所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330人,城区8所中学初一年级计划招生3950人。今年招生继续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控制“择校”,严禁跨片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办班招生。

各校招生时如何规范生源排序?鄂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城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新生,一律按学生本人户籍和家庭住址,就近分配到学校就读。该局要求各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第一,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在城区范围内,且监护人家庭房屋的产权在学校学区范围内;第二,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不在城区范围内,但监护人家庭房屋的产权在学校学区范围内;第三,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在城区范围内的,且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必须提供由房产局出具的学生及监护人无房证明,提供租房合同(出租人姓名、联系电话、出租方房产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不在城区范围内的,且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

与往年相比,今年市教育局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信息采集时间的安排更合理规范。小学新生家长请注意,8月8日至12日为城区小学新生统一登记时间,家长可携带子女,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教育局划定的学区范围学校办理登记手续。8月15日至19日,市教育局组织专班对各学校登记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认定。8月27日前,市教育局根据信息资料审核结果,将每名新生分配到服务片区小学。8月28日,各小学张榜公示录取新生名单。8月28日至30日,新生持《小学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

初中新生家长要注意几个时间节点:6月13日至7月17日,市教育局组织专班依据户口簿、房产证等资料,对城区各小学毕业生信息资料进行审核认定。7月18日至8月8日,根据信息资料审核结果,将每名学生分配到服务片区初中学校。8月10日-25日,各小学张榜公示毕业生划片结果。8月26日至30日,新生持《鄂州市中心城区初中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

为了防止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市教育局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坚持均衡编班,坚决禁止各种名目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此外,今秋小学招收新生不得招收实际年龄未满6周岁的儿童;对于残疾儿童入学和军人子女入学,市教育局将按照相对集中、优先安排的原则统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本人户口簿、房产证、务工单位证明,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市教育局基教科将按照各学校学位空余情况,依据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为了遏制“择校”现象发生,从2015年秋季起始年级开始,城区初中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指标将按当年市教育局下达各初中招生计划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进行分配。在实际毕业学校就读未满两年以上,不得享受省级示范高中(鄂州高中)分配生资格。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