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校生顶岗实习报酬 不低于试用期工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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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职校生顶岗实习报酬 不低于试用期工资80%

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实习单位须按时足额支付学生顶岗实习报酬……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省教育、人社两部门将联手规范职校生实习管理。这是记者近日从省教育厅获得的信息。

正值暑期,大批职业学校学生走上实习岗位,为切实保障学生权益,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将严格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协议。同时,实习单位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这也是政策首次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从而避免学生实习成为“廉价劳动力”。

为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政策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不得安排未成年学生、实习女生从事特殊劳动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此外,政策还对顶岗实习学生占实习单位在岗人数比例做出约定。明确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将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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