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大连小升初初升高招生入学政策十问

首页 > 

地方

 > 2016大连小升初初...

2016大连小升初初升高招生入学政策十问

针对广大家长关注的“小升初”和“初升高”问题,大连市教育局就我市市内五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5月25日下午,市内五区各小学还将统一组织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向毕业生的家长们进行小升初、初升高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宣传。

一问大连市学区划片方式都是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中提出:“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要积极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的要求”。目前,大连市已经有9个县区于2015年通过了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验收,其余县区已经完成申报工作,预计2016年全市所有县区将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验收。也就是说,我市属于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区,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应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的要求。多年来,我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制定年度学区划分方案,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市内五区一直实行小学、初中“单校划片”就近入学,小学毕业生按“对口直升”的办法免试就近升入初中。这和教育部的文件要求的单校划片就近入学的政策是一致的。各区的年度学区划分方案每年都要向社会公示,家长可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具体查询。

二问学校接收学生就近入学的依据是什么?

学校接收学生就近入学主要依据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包括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等)和户口簿,学校根据上述“两证”并核实学生实际居住地后,接收由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划定的学区内学生入学就读。因贷款购房暂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学生家长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贷款保险单、完税凭证等原件。

学校接收学生入学,原则上要求户口簿和房产证一致,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两证”不一致,以学生家长房产证为准安排学生入学。有多套房产者,以实际入住的房产证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生入学。

三问哪些情况要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的学校上学?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和有利于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到指定学校就读:

1.学生父母无房产证而在其亲属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

2.学生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

3.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

4.在非住宅性质房屋(如公建房、车库等)居住的;

5.因房屋动迁暂未回迁且无房租房的;

6.其他情况。

以上几种情况,都要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的学校就读。对不服从调配自行选择学校者,视为择校,初升高时将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四问指标到校必须是大连市户口的初中学区内学生吗?

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必须是大连市户口的初中学区内学生。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就学期间如果没有择校经历,在户口进入大连市后可以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初三户口转入时间要求截至当年4月底)。

五问初中择过校再转回本学区学校是否享受“指标到校”?

凡初中阶段有过择校经历的学生,即使以后转回本学区学校,初升高时也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六问小学没在本学区就读,初中如何回到本学区?

对于一些没在学区内小学就读被认定为“学区外”或“借外”(购房借读生外学区)的孩子,为了让他们在将来初中升高中时享受到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的资格,市教育局统一规定,2016年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请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为孩子办理回学区内学校的转学手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六归口”。办完“小六归口”手续后,您的孩子仍在原来小学学习,小学毕业后“对口直升”到学区内初中。如果不办理“小六归口”手续且初中继续择校,那么您的孩子在初升高时将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小六归口”具体办理流程为:①现就读学校→②学区内学校(户口簿、房产证所在地学校)→③学区内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④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

七问“小六归口”后,因购房家庭住址发生变化如何就学?

“小六归口”后到初中开学前,如果因购房造成房产证和户口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请家长在9月1日新学期开学前务必到原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及时为孩子办理转学手续,在转学手续没有办完之前,暂时先到原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读,待转学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才能到新购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读。如果没有全部办完转学手续就到新购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读,大连市电子学籍系统就会把您的孩子自动列入“未报到学生”名单中,您的孩子在初升高时将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八问进入初中后,因购房家庭住址发生变化如何就学?

进入初中后到升入初三之前(升入初三后不再办理转学),初中学区内学生如果因购房造成房产证和户口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家长应及时为孩子办理转学手续。如果不办理转学手续继续留在原学区内学校上学,您的孩子在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九问是否允许将学籍空挂在学区内学校?

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空挂学籍,也不得招收没有学籍的学生。如果学生将学籍空挂在学区内学校而到另外学校就读,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将对空挂学籍进行异动处理,学生即使以后再回到学区内学校,初中升高中时也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十问家里有多套房,孩子升入初中后是否允许转学?

对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已经有多套房产者,初中学区以小六归口时选定的初中实际居住的房产证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生入学,升入初中后不再办理两套房之间的转学手续。例如,某家长有a、b两套房,如果“小六归口”时学生选择初中在a房学区上学,初中学区就是a房学区,升入初中后,就不再办理a房学校和b房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否则,初中升入高中时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辛敏娟

无房产证租房者如何安排入学?

对于无房产证而租赁房屋者,须同时提供市内四区和高新园区房管部门开具的学生家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信息查询表》(即无房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的学校就读。对不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学校就读自行选择学校者,视为择校,初升高时将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对共有房产证的情况孩子应如何就学?

在学生父母有独立房产的情况下还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按学生父母房子所在学区就近入学。在学生父母无独立房产的情况下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由居住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到指定学校就读。对学生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初升高时取消该生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对无房产证租赁房屋者升入初中后是否允许以租房地点发生变化作为转学理由?

对于无房产证租赁房屋者,无论是本市还是外地户口,初中学区以小学毕业年级学区认定时所租赁的房子为准,除购房后住址发生变化外,初中阶段不允许以租房地址发生变化作为转学理由。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