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招聘名额为2名,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1名,中共党史专业(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1名。
(二)招聘条件:
1、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文化程度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或者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且必须具有专业技术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和从事干部(或公务员或管理者)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3、基础理论扎实,工作(或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
4、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5、专业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中共党史专业(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7日— 2016年3月1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中共青浦区委党校办公室(青浦区华科路158号C区203或204室);联系人:陈建锋,联系电话:021—69733093 或13301729589;陈丽萍,联系电话:021—39712388-1203 或13816710736。
(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并如实填写《中共青浦区委党校、青浦区行政学院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如应聘者的报名信息失真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发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者须携带:1、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证件照片2张;2、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五份;3、先进荣誉称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户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考核方式和内容
本次招聘专职教师工作由中共青浦区委党校、青浦区行政学院专职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将采用专题试讲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聘用方式和待遇
经考核、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中共青浦区委党校、青浦区行政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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