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2015年研究生调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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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学院2015年研究生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2015年我校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教育学、统计学、光学工程等六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部分二级学科方向(详见附表)可接收一定数量的调剂考生,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与我校研招办或相关院系联系。我们将按“先填报,先确认,先复试,先录取”的原则进行招录。

一、调剂要求: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部分学科可接收跨学科调剂,但原则上要有相关专业学业背景;

2、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2015年复试最低控制线(一区)要求;

3、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相关要求。

二、调剂程序:

1、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调剂。考生须及时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的调剂服务系统,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并确认,我们将按“先填报,先确认,先复试,先录取”的原则进行招录;(特别提醒:只在我校进行预约登记而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2、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给符合要求的申请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考生复试报到——参加复试——确认复试通过后——等待接受学校待录取通知;

4、考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待录取通知在调剂系统发送,不再另行通知),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5、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网站(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公告。

三、接受调剂生源的学科专业及学院联系方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一级学科 相关学院联系电话 050101 文艺学 中国语言文学 文学院:0714-6512690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050105 中国古代代文学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Z1 地域文化与文学 0501Z3 审美文化与文学 071400 统计学 数学、统计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0714-6571069 经济与管理学院:0714-6510017 城市与环境学院:0714-6571579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070301 无机化学 化学 化学化工学院:0714-6515325 070302 分析化学 070303 有机化学 070304 物理化学 0703Z2 化学生物学与分子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0714-6511613 080300 光学工程 光学工程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0714-6571339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186714886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0714-6511915 040103 教育史 教育学 教育科学学院:0714-6529513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物理) 教育学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0714-6571339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地理) 城市与环境学院:0714-6571579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计算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0714-6511915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思政) 马克思主义学院:0714-6574516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音乐) 音乐学院:0714-6573782

四、学费与奖助体系:

1、收费标准: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

2、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选。

(2)国家助学金:所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均可获得6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

(3)“特优新生学业奖学金”:20000元/生,凡2015年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均可参评,评选比例控制在5%-10%之间,评选标准将根据考生初、复试成绩,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等综合表现,由复试小组提出建议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该项奖励与“新生学业奖学金”不重复计算。

(4)“新生学业奖学金”:毕业于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入校后可获得10000元/生的“新生学业奖学金”;其他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可获得8000元/生的“新生学业奖学金”,第二、第三年度学业奖学金按年度评定,分为一等(1.0万元,20%)、二等(0.8万元,30%)、三等(0.6万元,40%),覆盖率90%。

(5)单项奖学金:对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设有1000-5000元的各类单项奖学金。

(6)研究生创新科研基金:在校研究生均有机会申请1000-3000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7)助学金: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助教、助管、助研等“三助”工作岗位,岗位助学金不低于2000元/生·年。

(8)困难补助: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研究生,入学后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困难补助。

(9)国家助学贷款及入学绿色通道:学校根据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办理。

(10)学校每年将推选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参加国外游学项目。

五、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4-657076165718360714-6574229(传真)

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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