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建立引进人才家属集体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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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建立引进人才家属集体专户

2月14日,中共成都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举行“成都人才新政十条”新闻发布会,会中对近日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加快打造西部人才核心聚集区的若干政策》(成委发〔2016〕1号)(以下简称“成都人才新政十条”)进行了解读。

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建伟现场介绍了成都为海内外人才提供优质便捷的户籍、签证公共服务等的相关情况。

建立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集体专户

李建伟介绍,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加快打造西部人才核心集聚区的若干政策》,成都市公安局将整合汇聚最优政策资源,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对组织部门或行业归口部门引进的优秀专家人才,有落户需求的,将给予办理成都户籍。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将在组织部门或行业归口部门建立集体专户,解决优秀专家人才本人、配偶及子女的落户问题。”

他表示,与其它副省级城市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相比,成都引进的优秀专家人才,除解决本人的户籍问题外,还为其配偶和子女办理落户。遇有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情况,通过设立集体专户,解决以往配偶和子女无法迁移户口的难题。

扩大外籍人才申请办理人才签证范围

李建伟表示,成都将增加外籍人才认定单位,扩大外籍人才申请办理人才签证范围,“我市将认定外籍人才的单位扩大到市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即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民政局等25个单位均可认定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我市急需紧缺的专门人员,以及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工作做出重要贡献或发挥积极作用的友好人士为外籍人才。”

他表示,对符合口岸签证条件的外籍人才,未持签证来蓉的,抵蓉后可直接在口岸签证机关申请人才签证,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将提供口岸签证代转交申请服务,“外籍人才无需事先在境外申请签证,可享受口岸签证代转交服务,抵达成都口岸时,可即刻取得口岸签证,入境后,可按规定办理居留证件。”

同时,成都将为外籍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签发5年内长期居留证件或5年内多次出入境有效访问、贸易或人才签证。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可根据其外国专家证签发的期限,为其签发5年内长期居留证件,如不需长期在蓉工作或居留,但需多次临时入境的,可为其签发5年内多次出入境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80天的访问(F)、贸易(M)或人才(R)签证。外籍人才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在蓉申请长期签证证件,与外籍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我们将对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予以优先办理。在停居留资格条件、期限、办证服务等方面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他表示,对申请永久居留的外籍人才,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予以优先办理,在受理后10日内完成初审工作上报省级公安机关。在办理签证证件、停居留证件方面放宽外籍人才资格条件,适度降低了对部分人才类别的认定标准,同时,为外籍人才提供预约服务、绿色通道、上门服务、3个工作日内签发签证证件等便利,“我们还将在我市人才聚集区增设出入境服务站,为外籍人才就近提供住宿登记申报、签证证件到期提醒、出入境政策咨询等服务,方便外籍人才在蓉生活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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