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网络技术服务中心招聘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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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网络技术服务中心招聘9人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五)本人和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政治历史清白,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配偶未取得境外长期或者永久居留资格,未在境外学习(不含公派出境),未在外商独资企业工作;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聘任后,最低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八)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

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

招聘程序

根据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6年2月1日9:00至2月17日16:00(10个工作日)。

2. 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按要求报名。

3. 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②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③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工作履历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④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⑤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⑥考生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⑦符合(黑政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填注,否则不予加分;⑧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或者适当降低比例。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可在2016年 2月14日9:00至2016年 2月1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 笔试。

①内容和范围:考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软件开发、网络设备维护、信息安全等方专业知识。

②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7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 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2:1的比例确定。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参加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①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6张与网上报名同底板一寸免冠照片(本人在背面签字)。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等)。③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④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3. 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现场发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足60分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闱考生。

4. 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政审。

体检、政审合格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遇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七)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审批程序,用人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接收或调转等有关手续,并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聘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待遇

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53603272

监督电话:0451-53638988

邮箱:157972592@qq.com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0号

本公告由省委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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