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非学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半数学员没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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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非学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半数学员没签合同

14日,省消协发布黑龙江省非学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服务状况调查报告,该报告由省消协联合全省13个市地消费者协会和绥芬河市、抚远县消费者协会,历时4个月,对全省491家教育培训机构及1013位消费者展开的调查。调查显示,49.65%的消费者表示没有与教育机构签订合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存在无正规发票、虚假宣传、教学质量差等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在受访的1013位消费者中,总体满意的占64.09%,感觉一般和不满意的占35.91%。

问题一:

不签合同、不提供正规发票

49.65%的消费者未签订合同;28.74%的消费者未收到正规发票或服务单据

案例:马同学和张同学在哈市某初高中文化课辅导机构学习,报名时没有签合同,也没拿到正规发票或服务单据,当时两位同学没在意,可后来因退学退费等事,双方发生了争议。由于没签合同,两位同学又没有消费凭证,退费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据介绍,不签合同,就不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后,消费者的权利很难得到保障。没有正规发票或服务单据,消费者就没有消费凭证,会给维权带来麻烦。

问题二:

乱收费、收费项目不公示

31.9%的消费者反映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退费规定未在校内公示;29.97%的消费者反映教育培训机构有或不清楚有没有巧立名目乱收费

案例:哈市周先生在某机构报名参加计算机培训,通过与同学的交流发现,该机构随意收费,早报名的收费多,晚报名的收费少;牡丹江市吕先生在某培训机构给孩子报了名,约定每堂课学费160元,可两年后该机构以经营成本增加等种种理,变为每堂课240元,且不提供任何收费单据。

据介绍,省消协对哈市20家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只有5家公示退费规定,6家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少经营者不公示、不告知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规定,存在多收费、乱收费、少退费或不退费问题。

问题三:

没有教育资质教学质量难保证

37.68%的消费者反映教师不具备或不清楚是否具备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39.01%的消费者反映教育培训机构没有或不清楚有没有办学许可证

案例:哈市马先生花高价给孩子报名参加某文化课培训机构的补习班,但孩子成绩一直没有提升。后来马先生无意间发现,该机构根本没有办学资质,请的老师都是无教师资格的普通大学生。

据介绍,省消协实地调查发现,20家教育培训机构中只有6家公示了《办学许可证》。目前有相当部分的教育培训机构无资质,临时聘用没有教师资格的兼职人员授课,不能保证教学质量。

问题四:

擅自违约变更培训时间、内容

27.08%的消费者反映教育培训机构没有或不清楚有没有按约定或承诺履行培训义务

案例:大庆市戴女士在某机构学习舞蹈,交费后学习近一个月,经营者便擅自改变课程时间,与戴女士的工作时间发生冲突,她无法继续参加培训,于是要求退学退费。

据介绍,一些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过于追求经济利益,管理也不规范,随意变更服务的时间、内容等,损害消费者利益。

问题五:

培训机构关门学员无处退费

48.07%的消费者反映教育培训机构终止时,没有或不清楚有没有被妥善安置或退费

案例:2013年,某“阶梯英语”教育培训机构哈尔滨分校忽然大门紧闭,电话无人接听。消费者反映该机构之前总是频繁更换老师、无故停课,消费者要求退学,经营者迟迟不给办理,最后老板携款潜逃,彻底失去联系。

据介绍,非学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卷款潜逃”事件一旦出现,消费者往往联系不上经营者、维权无期,损失严重。

省消协:看好办学资质留好收费单据

据省消协工作人员介绍,除了以上五大问题,还有许多培训机构编造、夸大硬件设施、师资条件和教学效果,如夸口“押题准确,命中题数98%”,实则纯属“大忽悠”。此外,面对调查问卷中的多项问题时,很多消费者选了“不清楚”这项,如有35.39%的消费者反映不清楚教师是否具备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反映出相当一部分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

对此,省消协提醒,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要理性认识宣传单上的各种优惠信息,勿轻信商家许诺、广告等;一定注意查看证照,看其是否具有教育培训的经营范围,查看该机构的办学资质、考察师资和规模;要签订合同,索要发票或收费单据,将口头承诺写入合同,保存招生简章、宣传单等,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维权证据;还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教育培训机构的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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