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粮食局公务员面试确认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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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粮食局公务员面试确认事项通知

现将省粮食局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面试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时间

2016年1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

二、面试确认地点

省粮食局办公楼7楼局人事教育处7012房间。

三、面试确认需携带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准考证原件、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省粮食局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面试确认。

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2015年河南省粮食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单》和《面试应试者须知》。

面试确认结束后,面试确认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粮食局网站上公示。

面试确认联系人:

高 翊 联系电话:65683965 13683718759

李宜鹏 联系电话:65683106 15838128689

  附件:面试应试者须知

一、应试者必须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应试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应试者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反面试纪律处理。

四、应试者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者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五、面试前,应试者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

六、应试者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七、面试过程中,应试者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在规定的草稿纸上作记录;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应试者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开始答题”,答题结束时要报告“回答完毕”。到达规定时间,应试者须及时停止答题。

八、面试结束后应试者立即离开面试室。离开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资料。

九、应试者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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