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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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

根据昭通市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笔试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情况,按照各笔试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计算,昭通市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综合管理类99.1分、社会科学专技类97.1分、自然科学专技类104分、中医临床岗位86.8分、西医临床岗位92.6分、药剂岗位90.3分、护理岗位86.9分、医学技术岗位84.4分、公共卫生管理岗位112.1分。笔试总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不能进入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等环节。《昭通市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见附件1)。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照《昭通市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第一号)》的规定进行确认。具体名单见《昭通市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

资格复审

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12月16日至12月19日,携带相关资料到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昭通市昭阳区晨曦路56号)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毕业生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以及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审核原件后收取1份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昭通市事业单位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推荐表》(见附件3)。

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昭通市村干部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

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按照

《昭通市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第一号)》的规定,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通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中若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但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结束后,在体检、考核等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者,将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按报考岗位分二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审核时间安排为:12月16日、17日复审报考昭阳区、大关县、永善县、市直部门、盐津县、威信县岗位的考生;12月18日、19日复审报考鲁甸县、巧家县、绥江县、彝良县、镇雄县、水富县岗位的考生。

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12月16日、17日资格复审合格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12月17下午2:30到资格复审点领填体检表,12月18日、19日资格复审合格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12月19下午2:30到资格复审点领填体检表,带小一寸近期证件照片一张。体检费由体检机构按每人280.00元的标准收取,体检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体检时间、县区及医院

12月19日 12月20日
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昭阳区、大关县、永善县 鲁甸县、巧家县、绥江县、彝良县
昭通市新中医院 市直部门、盐津县、威信县 镇雄县、水富县

咨询电话:0870-212158621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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