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16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本省(区、市)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信息通报给部属师范大学,同时在教育部免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上发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与部属师范大学核实2016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生源信息后,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免费毕业生基本信息上传至履约管理系统,并从2016年2月起每月更新就业签约数据。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寒假开始持续组织免费师范生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确保大多数免费师范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2016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离校前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任教后,由接收省份负责管理。对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将酌情调整部属师范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办法,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严格履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未能履行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及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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