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业教育史:如何兴起、没落、又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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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教育史:如何兴起、没落、又商品化?

近两年,在新闻媒体中出现的“学生工”事件再度引起了社会对于职业教育的关注。在“学生工”现象背后,蕴藏着劳动力与教育之间复杂的关系。

波兰尼在《大转型》中挑战了很多学者都认可的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力是一种可供买卖的商品。与很多学者不同,波兰尼认为劳动力并不是真正的商品,它不仅不能被生产出来,其存在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在市场上交易。在他看来,劳动力是人的脑力和体力,是人类自身,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它的商品化必然带来社会的组成——家庭和文化,乃至人类自身的破坏,表现为贫富分化、贫困、犯罪,而这种对人类社会的破坏会带来社会的巨大动荡作为反弹。在他眼中,二次世界大战就是这种反弹的表现之一。当然,在他的著作中,不仅劳动力不是真正的商品,土地和货币这些被人们“理所当然”视为商品的元素,在他看来都不应该成为商品,而它们被人们变成商品的过程将带来对自然的侵蚀和经济体系的动荡。

波兰尼的这部作者影响了很多学者。一些学者在世界各地探寻劳动力商品化的过程是如何发生并对人们的生活发生天翻地覆的影响,而另一些学者则延续波兰尼的思维,开始追寻我们生活中其他方面的商品化过程,例如教育。对于“教育到底能不能成为一种商品”,学界存在诸种争论。但在中国的1949年-1979年之间,中国的教育,包括职业教育都不能算作商品。因为在当时的人们眼中,教育是人类自身发展的一部分,与人类的智力、价值和道德息息相关。但是改革开放以来,不仅劳动力成为了商品,教育也正在逐渐变成可以在市场上买卖。

回顾中国职业技术学校发展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劳动力的商品化是如何在制度因素的作用下完成的,又是如何在制度结构的设定中将教育卷入商品化的。中国的职业技术学校体制是1949年以后从苏联那里借鉴过来的,它从1978年开始进入发展期,在1996年到达顶峰后开始走下坡路。1978年是劳动力商品化的起点。受到制度的鼓励,劳动力的商品化愈演愈烈,对技术学校的发展也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导致教育在1999年也开始进入商品化进程。1999年以后,劳动力的商品化与教育的商品化并行不悖。

劳动力的商品化

虽然1995年的劳动法第一次在法规中明确了劳动力作为一种商品的性质,但是劳动力的商品化早于1978年改革初期便开始了。从1979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所规定的“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处,也不要包产到户”到1982年1月的1号文件“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干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改变。”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兴起及其所形成的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劳动力成为商品创造了条件——大量自由流动的劳动者。同时,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颁布和1984年珠海、深圳、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的成立也宣告了中国大量引入外资,积极融入全球市场的实践。引入的外资急切希望建立一个庞大的劳动力市场来吸纳大规模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便孕育而生,其中第2条写道:“合营企业职工的雇佣、解雇和辞职,生产和工作任务,工资和奖励,工作时间和假期,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项,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这一《规定》拉开了合同制度建立的帷幕。新建立的合同制度将工人与企业之间的社会契约逐渐转为市场契约。工人的劳动力逐渐变成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商品。随着1984年开始的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工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具有市场的特征。1997年,朱镕基在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布了《减员、增效、下岗分流、鼓励兼并》的讲话,不仅宣告了许多国有企业已经变成私营的经济单位,更宣告了许多国企工人的劳动力已经变成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换和流通的商品。

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就开始不断地推动技术学校的发展,以适应劳动力的商品化。下文将通过回顾职业技术学校发展的历史来展示这种劳动力的商品化是如何影响教育商品化的,而两种商品化又是通过什么机制勾连起来的。

职业技术教育的兴起

职业技术教育作为一种制度上的设置,与中国的经济发展策略密切相关。新中国建立初期,重工业的建设需要大量的技术人才。为了满足经济建设的要求,国家设立“一五”计划,并从苏联引进中等技术学校教育和技工学校教育的模式。

至1953年,中国已经建立起以中专(三到四年学制,培养中等专业技术干部)和技校(三年学制,培养中等技术操作工人)等中等专业学校为主体的职教体系。50年代中期,中专和技校发展迅猛。这段时期施行统分统配制度。中专和技校的所有运行费用纳入国家计划。学生一旦毕业,便根据计划安排被直接分配到相应的工厂。劳动力的流动由国家严格控制。工人与国家之间的社会契约由国家保证。

同时,为了适应工业大发展的需要,国家通过各种方案来鼓励半工半读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半工半读的工厂劳动制度,即学校的学生进入工厂实践,工厂工人进入学校学习的两种劳动制度和两种教育制度。这种劳动-教育制度通过“工学结合”被固定下来,不仅为在校学生提供了很多实践机会,也为企业培养了大量专业技术人才。

职业技术教育的黄金时期

虽然职业技术教育因为文化大革命而停滞了一段时期,但在1978年后又进入一段新的发展期,并在1996年达到高峰。从1978年开始的劳动力商品化过程需要大量的技术劳动力服务于劳动力市场。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1980年,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颁布了《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提出了将一部分普通高中转为职业技术学校等倾斜政策。1983年,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国家技委联合下发《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提出对教育部门主办的职业技术教育每年追加一次补助。1985年,国务院颁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初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从1980年到1985年,高中阶段的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农业职业高中的在校生分别增长了26.4%,9.1%和4.8倍,同时普通高中却减少了24.6%。而从1987年到1992年,国家用于职业教育的经费从0.603亿元上升到14.21亿元,每年平均增加的百分比为18.7。之后,1991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又强调了扩大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1995年国家教委、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职教师资班学生享受师范生待遇的通知》又提高了职教师资班学生的待遇。但真正为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和完善提供法律保障的,还当属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它明确了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和办学体制,提出了职业教育发展的方法和途径。

职业技术教育的没落

1996年的《职业教育法》使职业教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但与此同时,国家对职业高中的学生施行统分统配制度开始松动,这时候投入大量的教育经费,是为了确保职业教育技术学校为初步建立的劳动力市场提供大量的劳动力。但是,随着劳动力的商品化逐渐深入,原有的职业教育体系与市场化之间的张力也逐渐显露

一方面,90年代膨胀的职业教育制造了大量的职业技术工人。另一方面,随着劳动力商品化的不断深入,90年代的国企改革带来的国企倒闭和国有下岗,却缩紧了技术工人的需求。当劳动力的商品化使得供求关系成为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准则时,这种张力变得不可协调。面对这种张力,国家的解决办法并不是限制劳动力的商品化,而是促进职业教育的商品化。

其中,包括废除原来的统分统配制度,取消之前对职业教育学校的补助,提倡职业教育的市场运作。1999年,国家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正式宣告了职业教育的商品化改革方向:“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决定》还提出,政府将减少对职业教育在招商和就业、教学设施、专业设置和课程等方面的投入。这一切都表明国家开始将市场规则引入职业教育领域。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地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市场化进程,提出: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工学结合”,这一职业教育的传统,又被重新重视。2006年,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育品质的若干意见》(16号文件),提出职业学校要大力推行校企结合,工学结合。2010年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又再次强调对市场在资金筹措、培训机构建设、生源组织、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大力鼓励行业、企业、院校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合作。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劳动力的商品化与教育的商品紧紧结合到了一起。

“工学结合”:劳动力商品化与教育商品化共同作用的机制

正如上文所述,劳动力商品化与教育商品化是通过“工学结合”这个机制联系起来的。在79年之前——双重商品化未发生之前——职业教育学校与国企之间存在着一种互惠关系。通过“工学结合”,职业教育学校的学生进入国企,走到生产线上实践,从而提高自己的职能技能和工作经验,而国企的工人进入学校,通过在学校学习新的理论知识,从而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学校和工厂之间并没有进行资金上的交易,更不用说从学生身上榨取剩余价值。职业学校的学生和工厂的工人都是其中获益的主体。

但是,在双重商品化的过程中,“工学结合”是通过它的变体——实习——将职业学校与企业联系在一起的。在市场化的今天,“实习”已经将“工学结合”中的校企互惠关系转变为一种交换关系。通过“实习”,职业技术学校将他们的学生送入企业以获得机器、设备和资金来维持自身的运营,而企业也同时获得灵活和廉价的劳动力来增加他们的利润。讽刺的是,“工学结合”最初的目标——提高学生的技能——被双方所忽略。相反地,学生们纷纷被送入与他们专业毫不相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那里,他们毫无机会实践自己在学校里学到的专业知识,只是一味地贡献劳动力。他们越来越去技术化,越来越失去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而他们的学校却获得越来越多的经费。更有甚者,实习期被长期延长至1年甚至更长,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学生变成了商品,在他们的学校和企业之间交易。

劳动力商品化与教育商品化可能带来的后果

在波兰尼看来,劳动力、土地和货币这些“虚拟商品”的商品化,会带来对社会的巨大破坏,包括底层的普遍贫困,自然和环境的破坏,许多人从家园中被驱赶出来,经济危机破坏各种经济生产组织,而这一些还会带来社会的各种反弹,包括各种社会冲突,甚至是战争。如果教育也不是一种真正商品的话,那么它的商品化可能会像波兰尼说的那样,带来对社会的破坏。今天我们在许多职业学校所看到的,学生成为廉价劳动力,而无法获得应该有的职业教育,就是这种具体的表现,而学生由于不满这种教育体制,而采取的种种抵抗,则可以看作是教育商品化所带来的一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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