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2015—2016年招聘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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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理学院2015—2016年招聘93人

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招聘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应聘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有学士学位,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为优化学缘结构,欢迎海内外知名高校毕业生应聘。

应聘各岗位的海外高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其学制要求2年及以上。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制不足2年的,其本科应毕业于国内重点本科高校或硕士毕业于ARWU排名前500名的海外大学,且硕士和本科阶段的专业一致。

实验技术岗位有硕士学位或有岗位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如工程师)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且有5年及以上的行业、大型企业相关岗位实践工作经历,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有学士学位。

其他特殊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并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或国家级健将、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资格并符合招聘计划中的相应条件。

5.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若非特殊说明,省部级学术带头人5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45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35周岁及以下。

6.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愿意以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为职业发展目标,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3)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即双证),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沟通交流、文字表达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重庆文理学院2015年第一季度人力资源补充需求计划表》)。

招聘工作程序

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先到重庆文理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www.cqwu.net/rczp/index.htm)填写报名信息,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再下载重庆文理学院应聘申请表填好后上传至系统。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重庆文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及各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岗位逐一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通过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除提交重庆文理学院应聘申请表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2)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学习成绩应由所属学校主管部门盖章。

(3)相关科研成果证明。

(4)相关获奖证书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学校人事处及各二级单位初步审查后,应提出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各二级单位通知相应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审查组以用人单位学科专业为依据对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进行专业分类,按照不低于1:10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学工部通知相应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

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由重庆文理学院组织的考试考核。学院初定于2015年12月中旬组织第一轮招聘,首轮招聘后剩余岗位在学院网站公布后于2016年3月中旬组织第二轮招聘,两轮招聘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文理学院校园网站公布。

考试考核分笔试、试讲和面试三种形式。应聘硕士研究生须参加笔试、试讲和面试;其他高层次人员须参加试讲或面试。

硕士研究生考试考核(辅导员除外)

(1)笔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职业基本素质,分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和外语笔试,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和外语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专业知识考试由各二级单位组织。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教师职业道德、教师法律法规等;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题型以案例分析或材料分析题等主观题为主,兼有部分客观题。

教师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40% +外语成绩

实验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

个别管理岗位经学校同意不考试专业知识笔试的,笔试成绩以综合基础知识计。

(2)试讲或实作

应聘教学岗位的报名人员应参加学校会同相关学院组织的试讲程序,分值为100分。试讲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试讲时原则上不使用多媒体。

应聘实验技术岗位的报名人员还应参加学校会同相关学院组织的实作程序。

(3)面试

应聘教学岗位和应聘教辅岗位的人员在参加相应的考核后均应参加学校会同相关学院(部门)组织的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原则上采取专家随机提问、应聘人员及时回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辅导员考试考核

(1)笔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轮考核。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和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教师职业道德、教师法律法规等;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题型以案例分析或材料分析题等主观题为主,兼有部分客观题。

辅导员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

辅导员笔试成绩按总分得分多少,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含艺术体育)分类排序,教工部按每组不低于1:6的比例遴选出进入面试的竞聘人员。

(2)面试

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原则上采取专家随机提问、应聘人员及时回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分值100分。

其他高层次人员考试考核

由学校组成考核专家组采取面谈、交流、审验研究成果等方式进行考核。其中院系组织专业能力测试考核,主要通过试讲、学术报告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院系推荐以后由学校组成专家面试组,进行面试考核,分值100分。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1)硕士研究生(辅导员除外)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30%+试讲或实作30%+面试40%

(2)辅导员的考试最终成绩=笔试50%+面试50%

(3)其他高层次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60%+面试40%

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联系人:张纬武 谷婷婷

联系方式:023-49891713

传真:023-49891710

网址:http://www.cqw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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