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
各考点工作人员将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照片及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 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对于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考 点工作人员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 务西部计划等四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考点工作人员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 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面试程序
考生于3月13日在各考点指定场所参加资格复审,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当场公布抽签结果,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和组别。考生按照14日上午、14日下午、 15日上午、15日下午、16日上午五个时间单元进行分组,某个时间单元可以仅通知属于本时间单元内的考生到候考室备考。
面试按照考生报考岗位,分为银监监管类、银监综合类、银监法律类、银监统计类、银监计算机类等五类进行。
考察(体检)人选的产生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相关文件要求,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行政能力测验、申论)总成绩占2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50%;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将在银监会网站公布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实行等额考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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