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教育局公布了枣庄市全日制中小学2015-2016学年度校历,义务教育学校寒假于2016年1月25日(腊月十六)开始,普通高中学校于2月1日(腊月二十三)开始,2月23日(正月十六)全市中小学校开学上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于2016年7月4日开始,普通高中学校于7月11日开始,全市中小学校9月1日开学上课。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的教学活动时间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学年授课时间为35周(九年级为33周),学校机动时间为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艺术节、运动会、实践活动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3周。普通高中各年级全学年授课时间为36周,复习考试时间4周,社会实践时间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1周。
同时,枣庄市教育要求中学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在9月1日开学后进行。初一新生不超过7天(以国防教育为主,各区(市)及各初中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并充分考虑学生的身体承受能力,可自行决定是否军训,军训不得占用假期时间),高一新生为7-14天。
枣庄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有关规定,在国家法定休息日期间一律不得安排上课。此外,法定节假日安排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按照省教育厅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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