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14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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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14招聘工作人员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2012、2013、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且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4年8月19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岗位及要求

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d.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www.fjrd.gov.cn)。

报名和资格初审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9日-2014年9月3日。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登录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下载《福建省人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考试

(一)笔试1、资格复审和笔试:2014年9月13日(星期六)上午。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点携带书面报名表、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就业推荐表

(二)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考核和体检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处于产假的女性新聘用人员,根据产假占用试用期的时间,相应延长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一年)。

联系方式单位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5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邮政编码:350001联系电话:0591-87606301、87519009、88561981E-mail:fjrdrsc@qq.com

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我社共同组织实施。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753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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