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全县公开选聘县项目编制储备研究中心工作人员2名,从事以工代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均为管理岗位九级及以下。
选聘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供养的在职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和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文秘、计算机和项目编制类专业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参加选聘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名,须征得县委组织部书面同意。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回避规定的。
选聘办法及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 年 11 月2 日至 11 月 6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发展和改革局人事股。
(3)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及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4)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在选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资格,且后果自负。
笔试和面试
此次选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以工代赈办共同组织。考试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以报考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基本知识为主。
此次选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岗位选聘名额或取消选聘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 2:1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
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考察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为选聘人员在本单位的个人表现,工作业绩、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
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6600779
县发展和改革局 0839-6665772
县以工代赈办 0839-6600095
监督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39-6600759
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 0839-66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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