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0年下半年取消“三支一扶”、“西部志愿服务者”等加分政策后,重庆从2011年起,将取消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的所有加分政策。来自市人力社保局的消息,《重庆市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已于日前出炉,除取消所有加分政策外,我市还加大了公务员考试纪律惩戒力度等。
相关人士表示,取消加分政策以后,对少数民族考生,则会采取“增加单设少数民族职位的方式进行优惠照顾”。同时,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的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报考的次年起计算)不得参加各级招录机关公务员考试。
据透露,我市还将探索建立社会考官评分制。在“阳光面试”考场,选取部分旁听人员担任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表现情况进行评分,所评分占总分的一定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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