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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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公告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请参阅《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除周末授课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管理不招收推免生外,其他专业均招收推免生。全校推免生接收人数不超过总招生人数的50%。

三、接收和选拔程序

1、接收推免生工作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进行,推免服务系统的开放注册起始时间为9月22日,填报志愿开始时间为9月28日,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拟申请我校推免生的同学可于9月28日之前登陆我校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28日起可直接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我校将派专人跟踪服务考生进行推免申报。接收待录取结束时间为10月20日。

2、我校接收和选拔推免生的具体程序详见《深圳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深圳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规定》、《深圳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注意事项》。

四、奖助政策

1、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2016级非定向硕士推免生(非周末授课班),每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16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5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社会(企业)奖学金、学术创新奖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8万元。奖助学金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2016级)》。

2、我校将对来校参加复试并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交通食宿补助,其中广东省外推免生1500元/人,广东省内深圳市外推免生800元/人。考生须提供来校复试的实名机票或者火车票。

五、其他事项

1、其他具体信息详见《深圳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新浪微博:http://weibo.com/szuyzb,公众微信号:深大研招。

深圳大学纪委、监察处:0755-26534925,邮箱:jiwei@szu.edu.cn。

深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s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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