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农业科学院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6名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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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农业科学院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6名博士

招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相应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年龄条件:各招聘单位设定的社会人员年龄条件,详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博士人员的岗位计划》。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距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报考、应聘。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博士人员的岗位计划》。

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7日0:00时起至2015年8月12日24: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protected]和招聘单位邮箱(详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博士人员的岗位计划》),邮件主题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所学专业+高校人才网。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表须本人用蓝黑色钢笔填写,不得在电脑上填写后再打印)。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

5.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电子照(一寸)。

6.招聘岗位对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报考该类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7.符合要求的论文复印件。

8.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任职聘书或者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9.应聘人员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2015年5月-2015年10月期间毕业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在国(境)外学习的证明材料。

2015年5月前毕业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相应证明材料。

10.应聘人员可自行提供符合岗位优先录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其他体现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gdaas.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近期照片应一致。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招考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其专业代码对应的学科、专业详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相近专业的认定,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等材料认定。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11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中,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期间毕业的人员,一般情况下,应于2015年11月30日前取得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相应证明材料;除此之外的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一般情况下,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出具,最迟可延至进入考察程序前提供。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资格初审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为依据,初审结果于报名截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通过论文评审、列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报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考试

考试采取论文评审+面试方式。论文评审、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均为60分。

论文评审

1.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供博士毕业论文和符合下列条件的论文代表作(限3篇以内):

(1)论文必须是研究性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单篇影响因子1.5以上;

(2)本人为论文的第一作者(包括共同第一作者);

(3)论文的研究内容与岗位职责高度相关。

2.论文评审结果在报名截止日后30个工作日内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

1.面试对象:从论文评审分数达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论文评审分数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面试人数不达1:3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如论文评审分数达合格线以上(含合格线)人员为零,则终止该岗位招聘。

面试人员名单在在报名截止日后35个工作日内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直接考核。

4.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粤人社发〔2013〕21号)规定。

如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人员为零,则终止该岗位招聘计划。

5.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验证后参加面试。

论文评审、面试成绩均合格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论文评审、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计算办法如下:

考试综合成绩=论文评审成绩40%+面试成绩60%。

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20-87503356,87596253。

监督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监察室

监督电话:020-85161331,87579116。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0号

邮政编码:5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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