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太原尖草坪区小升初入学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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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太原尖草坪区小升初入学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5〕6号)、《关于2015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字〔2015〕8号)和尖草坪区教育局《2015年尖草坪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方案》(尖草坪教字〔2015〕57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2015年尖草坪区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一、工作体制

2015年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以县(市、区)为主”的工作体制,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对全区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按照市教育局拟定的统一方案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和学区入学的原则。2015年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对口招生和学区入学的方式。将小学毕业生全部分配到公办初中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小学毕业生都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进行或变相进行招生考试;严禁违反规定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

2.坚持随迁子女入学流入地政府负责原则。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并将其纳入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工作体系之中。努力增加接收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数量,优化接收学校布局布点,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全部升入初中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守工作底线、细化工作程序、强化工作监督,打造小学毕业升初中分配工作的“阳光工程”。

三、入学办法

1.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符合对口直升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确保其小学毕业生全部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学习。

尖草坪区实验中学:七平街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尖草坪区第二中学校:新城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尖草坪区第三中学校:实验小学、选煤街小学以及柴村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尖草坪区第五中学校:科技实验小学、东方小学和光明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尖草坪区第六中学:向阳小学校、北下温小学校、兰岗小学校、西墕小学校和西高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尖草坪区上兰中学校:上兰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尖草坪区柏板中学校:柏板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尖草坪区傅山学校:西村小学校和傅山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尖草坪区阳曲中学校:阳曲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尖草坪区汇丰中学校:尖草坪区双语实验小学、兴华二校以及汇丰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十三中学校:汇丰片所属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赵庄小学、太原市五十五中小学部、大同路小学和翠馨苑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九中学校:恒山路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中学校:坪西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七中学校:阳光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中北大学附属中学:中北大学附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2.就近划片。按照本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规模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

尖草坪区实验中学校:新华社区、朝阳社区、迎新苑、区二中宿舍楼、怡和园以及凤凰小区。

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友喜社区(万柏林区户籍)、欣园社区、华硕苑小区以及选煤厂社区。

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校:兴安苑东区和西区、太原工业学院、青山苑、青楼社区、红楼社区、大同路社区、102和103宿舍以及迎新东一条、迎新东二条和迎新南一巷、南二巷之间的零散宿舍。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东市场棚户、中涧河涧河苑、17-19宿舍、21宿舍、24宿舍、耐火、机车、东市区、建材宿舍、迎春小区、西涧河、花园后宿舍、涧河路、春怡园。

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14-16宿舍、20宿舍、22宿舍、23宿舍、25-35宿舍、自建一、自建二、自建四宿舍、七府坟村、恒三铁路宿舍、汽运宿舍、大型、冶建、光社、117-118宿舍。

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柏杨树村、同乐苑、东涧河、晋安南北院、城建工人柏南、苹果旧技校、钢中博文盒子、柏北院、柏桦柏杨区、东山矿区。

3.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小学升初中入学分配。户籍、住址分离的小学毕业生,视具体情况可由实际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4.继续坚持严禁跨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原则。区教育局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中,严禁以任何理由分配户籍和学籍不在本区的学生进行择校。

5.区教育局在组织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中,对学生户籍、住址和学籍进行认真审核,并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审核备案工作。学生学籍和户籍登记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前。

6.具备“四证”(居住证、出生证明、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监护人《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7.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分配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四、工作流程

1.制定方案。区教育局按照市的统一要求,做好生源情况调研摸底、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收取人户分离申请、拟定安排学位指标等具体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2.下达计划。区教育局按照本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规模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依据本区初中学校现有师资、校舍、设施设备等基本办学条件,核定各初中学校规模轨制,为所属中学下达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3.公示方案。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采取多种方式公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接受学生家长监督。

4.审核资料。区教育局要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和本区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区内小学毕业生户籍、住址、学籍、人户分离、随迁子女等情况的审核,并组织做好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和学区入学的统筹安排工作。

5.统筹协调。市教育局采取统筹协调方式,解决城区之间随迁子女入学、人户分离学生入学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6.咨询接待。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设立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工作咨询办公室,负责解读文件、宣传政策、答疑解惑、化解矛盾。咨询电话:5640564;举报电话:5640545 5640575。

7.发放通知。区教育局将市统一印制的公办初中入学通知书于8月8发放到学生监护人手中。

8.报到入学。全市初一新生于8月26日上午持“入学通知书”或“民办学校录取通知书”到分配或录取的初中学校报到,参加中小学衔接教育。各初中学校要将新生报到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9.均衡编班。2015年8月28日上午为全市初一新生统一均衡编班日。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届时,各学校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

五、工作要求

1.强化规范意识。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2015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八公开”和“六严禁”的工作要求,真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严谨、信息公开,使全区“小升初”工作成为阳光工程。

2.强化服务意识。区教育局将直面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矛盾热点,敢于担当、勇于探索,将人民群众关注的制定工作方案、公开招生信息、合理划定学区、关注弱势群体、畅通咨询渠道、严格重点环节等项工作做实做细,尽最大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3.强化责任意识。区教育局及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严禁违反规定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规定,认真审查学生资格,严格履行分配程序,坚决执行工作纪律,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问责制,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4.强化效率意识。各中小学校要按照2015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要求,做到保证时间、保证质量、保证效率,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确保今年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5.强化专项治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存在的打招呼、送人情、钱学交易问题是省委明确的教育领域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各支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的不良行为。

尖草坪区教育局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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