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学院章程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章程制定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4月24日,学院邀请了市政府办公室、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政府部门代表以及烟台职业学院、大宇造船、上汽集团、LGD、斗山工程机械等兄弟院校、合作企业代表,对学院《章程(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座谈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元涛出席并主持座谈会,学院工业技术应用系、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等系、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认真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于元涛代表学院师生对各位领导、专家的到来表示了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学院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和办学成就。在谈到章程编制工作时,他指出,自2014年起,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而职业教育的新常态就是要更多地把资源配置和工作重心转移到内涵建设上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就是要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编写章程,既是学院内涵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职业教育新常态、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要求。组织此次座谈会,主要目的就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凝聚各方共识,切实发挥章程在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学院的健康科学发展。
学院办公室负责人代表学院章程编制工作组,向与会的领导、专家做章程编制工作汇报。
在征求意见阶段,与会代表围绕学院章程文本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对学院发展高度责任感和关注。代表们普遍认为,提交讨论的章程文本内容比较翔实,涵盖了学院治理架构的方方面面,凝练和体现了学院的发展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代表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学院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提出许多具体的建议。
学院章程是学院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学院章程编制工作自2012年6月起启动以来,经过前期校内外广泛调研,并结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学院近年来内部治理改革成果,几经论证,数易其稿,形成了《章程(公开征求意见稿)》,内容基本涵盖了《高等教育法》和《暂行办法》关于高校章程规定的核心内容。在完善学院管理体制和内部治理结构、突出职业教育办学特色、体现学院个性追求、明确师生主体办学地位、体现办学重心下移的治理取向、理顺学院与各方关系等六个方面具有鲜明特点。
下一步,学院办公室将认真梳理座谈会上不同层面代表的意见建议,对学院章程文本进行深入、细致的修改。修改后的文本还将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党委会审定,最终形成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又能反映学院自主办学特色的章程,为推动依法治校和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奠定坚实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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