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聘24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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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聘24名人员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毕业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博士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左右;正高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岁左右。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1日9:00~2015年6月3日16: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请登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主页http://www.sdsgwy.com/(网址http://www.gdepb.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页,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上传个人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sdsgwy.com/(http://www.gdrsp.gov.cn)或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4.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其他:应届博士毕业生需有三方协议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之日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6月1日9:00~2015年6月3日16:30.

经网上初审合格者,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请考生于2015年6月6日9:00~16: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报名表、一张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98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行政楼401会议室,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身份证和准考证一起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注意带齐考试证件。

考试

(一)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面试方式:采用课堂授课试讲20分钟和现场问答10分钟的形式。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6月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面试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98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教学楼,具体考室见准考证。

面试内容: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成绩于2015年6月12日前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公布。

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6月30日。

联系方式:0757-81773129,8177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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