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对象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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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对象预测

2014下半年江西教师资格证考试对象:

(一)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2015年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报名参加考试。

(二)2010年前已备案开展学前教育专业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07号)规定,学前教育专业2015年应届毕业生,2015年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职两学考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如教育部出台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三)继续按照《关于组织2012届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参加“国培计划”辅修学前教育专业转岗培训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45号)、《关于组织“国培计划(2013)”——幼儿园教师(园长)参加远程培训的通知》(赣教师字〔2013〕41号)和《关于下达“国培计划(2014)”江西省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赣教师字〔2014〕22号)精神,2014年参加“幼师国培”普通大专以上转岗培训的毕业生或参加其他幼师国培项目,学历符合要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农村幼儿教师,可报名小学(幼儿园)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取得远程培训合格证,学业测试与教师资格考试结合计分,成绩合格进入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四)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均应参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免考的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是指将于2015年6月底7月初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①所学专业列入省教育厅公布的《江西省高校涉及师范教育专业名单》(赣教高字〔2010〕39号)或属职业教育本科师资班、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②在校学习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技术等课程列入师范教育专业类教学计划,且为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均合格;③学校有组织地安排师范毕业班学生对口教学实习3个月以上,且取得实习单位证明,并经学校鉴定合格。全面符合以上三项要求的学生,可认定为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有一项以上不符合条件,不认定为免考的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省教师资格考试,否则,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请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及教师资格认定指导机构,各高等学校,有关的中等职业学校,按规定的考试对象,做好考试报名宣传、组织工作,为学生选择教师职业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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