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津人社局发〔2015〕14号)的相关要求,我校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考试,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5月5日(周二)9:00--11:00
专业考试时间:2015年5月6日(周三)9:30--11:00(仅限审计处岗位)
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行政楼1002会议室
专业考试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二教学楼202教室(仅限审计处岗位)
相关要求
1.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本人身份证;
(2) 报名表;
(3) 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4) 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三方就业协议;
(5) 中共党员和1年工程审计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仅限审计处岗位)。
2. 参加审计处岗位专业考试的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参加考试:
(1) 本人身份证;
(2) 报名表。
其他相关说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未按照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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