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异地中考报名条件详细说明
1.其父母在汕头市同一区县连续居住满3年(含3年,截止时间以报名时间倒推计)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2.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工作场所与居住地同一区县;
3.其父母至少一方按照国家规定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截止时间以报名时间倒推计);
4.随迁子女具备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下文简称“第一类考生”),可享受我市户籍考生参加汕头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同等待遇;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下文简称“第二类考生”),可参加汕头市中考,但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受一定限制(可填报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学校的扩招生、择校生,各民办学校和所报考区县市一级(含市一级)以下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及部分学校的计划生(具体学校由区县教育局确定)以及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能填报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计划生志愿。具体办法将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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