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宁夏优秀自考生评选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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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宁夏优秀自考生评选通报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四届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优秀自考生评选情况的通报》(考委办函[2011]65号)要求,现将我区推荐的优秀自考生公示如下:

1、学以致用单项奖:

华小慧 (女)

2、“全国优秀自考生”

张士华(女) 刘丹(女) 高瑞玉

以上拟表彰的考生的公示时间为2011年8月22日至8月26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处举报。举报电话是:(0951)6020345.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处。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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