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7月9日、10日(星期六、星期日)进行。为了做好报名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9日—18日(节假日不休息)。
2、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长安区教育局院内。
二、报名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只接待持有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2位号《ID卡准考证》(以0109开头)的考生(即旧生)报名。
2、每位考生只能使用一个报考号参加所报专业的考试。在当次考试报名中,用同一报考号可兼报专、本科不同专业的考试课程,并要填写在同一张《报考科目选择表》上。交表输机后一律不得改报或补报,也不能在其他地方二次报名,否则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考生自负。
3、户籍在长安的考生,直接到工作站报名;学校在长安区的在校生,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体到区自考工作站报名;凡原长安助学单位退学、休学考生在区自考工作站报名时,必须出具原学校教务处的证明,已毕业的考生要出示原学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凡是信息有误的考生,可在本次报名时向原报名单位提出书面更改申请,各助学单位按市上更正信息的要求统一上报区自考工作站。
5、填涂表、封的要求:
①填涂《课目选择表》:按规定认真填涂和审验,供单位上机录入使用。②填写信封:信封上的邮政编码要书写规范,写清楚收信人的详细地址、姓名(如请他人收转,也要写清楚转收人和考生的姓名);在规定位置写上报考号。
6、在本站可报的专业公布如下(未公布的专业可到行业归口单位报名或进行网上报名):
(一)专科
(二)本科
三、报名程序:
阅读报名须知→选报课程→交费→领表→填表→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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