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父母有义务资助成年子女接受职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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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父母有义务资助成年子女接受职训

【台湾教育部 - 新闻资讯】德国父母有义务资助成年子女接受职训 2013年08月02日 09时讯

德国联邦法庭最近作出了一个基本判决:在完成学校教育后数年,父母对其欲接受职业训练的子女在经济上仍负有协助的责任。普遍而言,这个判决对学业成绩较差的人有利。

一个年轻的德国女性控告他住在荷兰的父亲,原因是其父拒绝资助她接受职训。这位父亲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因为他女儿在初中毕业后荒废数年的时间且对未来的发展不够明确。可是联邦法庭最近否定了这位父亲的理由并判定他每个月必需支付他24岁的女儿218欧元。女孩的母亲本也该承担部分责任,但是因为她的收入过低而予以免责。这个女孩的初中结业成绩平平,毕业后的三年之内曾经参加实习或打临时工,直到2010年才取得售货员的职训机会。

这个判决让所有在校成绩不够亮眼的学生都得以受惠。就以往的情况而言,中学毕业之后学生们有一年的时间来思考和规划未来的去向,一年之后父母通常就不再负有资助子女受训的义务。如今这项判决让他们可以多考虑三年,甚至更久。法院所持的理由为成绩较差的学生毕业后马上获得职训的机会本就相对小很多,所以他们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规划未来。根据德国工会联合会(DGB)的统计,去年共有26万的年轻中学结业生处在上述的过渡时期,他们大多是在实习、打临时工或者接受劳工局的训练。

虽说父母必需耐心地等待子女成长独立,年轻的毕业生也不是完全没有责任。他们必需证明自己正在努力地规划生涯,并且有足够的潜能和机会在未来获得职训的机会或找到一份适当的工作,而实习和打临时工都可算是证明的方法,这位24岁的女孩也是因为曾经实习和打临时工而获得联邦法庭的支持,如今她已顺利完成职业训练。

参考资料

【台湾教育部 - 新闻资讯】德国父母有义务资助成年子女接受职训 教育体系。当时的“太学”,相当于今天的高等教育;府设府学,州设州学,可以说是一种中等教育;乡社设社学,即乡塾,为初等教育;“番学”为少数民族教育。同时台湾也开始实行科举制度。台湾建省后,第一任巡抚刘铭传推行革新,在教育上先后设立了“西学堂”、电报学堂等学校,已具备现代学校的雏形。如西学堂有较完备的设施,课程不再限于儒家经典,还设有外语、历史、地理、测绘、算学、理化等。这些措施,为台湾现代教育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台湾教育的起源1630年代,跟随荷兰东印度公司来台的传教士干治士()利用罗马拼音将台湾新港附近的平埔族语言文字化,并利用该文字开堂教授圣经。该文字因为 东印度公司传授于平埔族新港社,所以称为新港文或新港文字。1636年,荷兰传教士罗伯图斯·尤钮斯(RobertusJunius)更开始在新港社创立学校招收平埔族学童,教授新港文、圣经与罗马文字。后来,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类似由传教士设立的教育机构。这些学校,就是台湾教育的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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