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遗失、未领的合格证(5月15日—17日)
二、交费领凭证、毕业生初审简表、 领取毕业登记表(5月18日—19日)
三、交毕业登记表(5月22日—23日)
四、发证时间2006年7月17-18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初审凭证来市考办领取
㈠毕业证书、㈡《毕业生登记表》(《登记表》交到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附件1、合肥市自考毕业生初审简表
附件2、二○○六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生审理地点安排
合肥市自考毕业生初审简表
二○○六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生审理地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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