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文教系列报导之十四-欧洲义务教育提早学习外语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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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文教系列报导之十四-欧洲义务教育提早学习外语年龄

【台湾教育部 - 新闻资讯】欧盟文教系列报导之十四-欧洲义务教育提早学习外语年龄 2012年10月12日 12时讯

欧洲学习外国语的年龄又提早了,以比利时德语区3岁为最多,而英语为最受学生欢迎的外国语。这是欧盟执委会9月公布的欧洲学校学习语言概况报告,内容涵括欧盟27个会员国及挪威、冰岛等5国,计32国。

这篇报告指出,欧洲学校一般6-9岁开始教授外国语,而比利时德语区更早在学龄前的3岁就开始。事实上,许多欧洲国家近年来纷纷提早教授外国语;但学习年龄虽然提早,学习外语的总时数却没有显着增加。

而英文自2004/5年起便是最受学生欢迎的外国语,小学生尤然。2009/10年将近73%小学生研习英文;至于中学高达90%;高职也有74.9%。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受欢迎的程度依序列英语之后。东欧地区以俄语为最受欢迎。值得注意的是,少于5%的学生研修其他的欧洲语言。

学生们选择外国语的主要动机是考量语言的实用性。如英文,就是因为学生认为对未来受教、就职助益为大。而到当地国家旅游,是学生选择外国语的第二关键因素。

大多数欧洲国家在义务教育阶段都要求学生学习至少2种外国语一年以上,而以卢森堡、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则要求至少4种外国语,相反的,苏格兰是欧洲惟一不要求学生学习外国语的地区。学生中学毕业,第一外国语平均可达欧洲共同语文架构(CEFR)B1-B2程度,第二外国语则为A2-B1程度。

大多数国家并不要求学校语言教师赴该语言国研习,依欧盟所作调查,平均有53.8%的老师在该语言国研习一个月以上,只是这数字的差异甚大,在西班牙为79.7%,但爱沙尼亚只有11%。目前只有少数国家规定语言教师养成阶段须至该语言国研习。而引进外国教师的措施也不普遍,不到10%的学生曾受教于母语国的教师。

欧盟教育、文化、视听及青年执委Androulla Vassiliou女士表示,多语及多元文化是欧盟的重要资产。学习语言可以促进人与国家间的沟通,增进跨境移动及移民融合。V主委对于欧洲青年人学习语言热诚,至表欣慰;但也提醒他们,将眼界放在不为普罗大众所学习的其他欧洲语言,相信必能体认欧洲语言多样化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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