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巿赋予「学校协议会」有权进行校园霸凌事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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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阪巿赋予「学校协议会」有权进行校园霸凌事件调查

【台湾教育部 - 新闻资讯】大阪巿赋予「学校协议会」有权进行校园霸凌事件调查 2012年09月21日 12时讯

大阪巿510所巿立国小至高中本年度内将新设置由家长与社区居民组成的「学校协议会」,而有鉴于最近发生校园霸凌事件,学校调查未尽周全,引发家长不满,大阪市教育委员会决定赋予该协议会有听取校园霸凌当事学童意见的权限,并明列于该协议会组织章程中,成为日本全国第一个具有调查权的学校协议会。

大阪巿议会于今年7月通过「市立学校活性化条例」,该条例规定各校需于明年3月底前设置「学校协议会」,协议会由家长及社会团体干部3~10人组成。与家长会不同之处,协议会有权听取各校校长对学校发展、管理的意见、并可向校长提出不适任格教师名单、发生校园霸凌时,可要求校长说明。

巿教育委员会在研议协议会权限时,有关处理校园霸凌问题,若协议会认为校长的报告不充分,必须有补强措施,可在校长、被害学童及加害学童家长都同意的前提下,听取加害学童的意见,并明订于组织章程。

文科省初等中等教育局表示,由不是专家的人员听取学童意见,有可能会对受害及加害的学童双方造成负面的心理影响,在教育的立场上,有必要让加害学童的家长也陪同学童出席,建议应多加研议。大阪巿教育委员会则表示,委员有守秘之义务,同时将订定听取意见的规则作成手册。

日本于2004年度开始推动设立「学校协议会」,目前全国各县巿国小至高中计有1,183校设置,大阪府自8月开始推动学校设置,目前计有179校有「学校协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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