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巿政府不同意教职员工会租借学校场地举办活动引发工会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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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阪巿政府不同意教职员工会租借学校场地举办活动引发工会提出诉讼

【台湾教育部 - 新闻资讯】大阪巿政府不同意教职员工会租借学校场地举办活动引发工会提出诉讼 2012年08月24日 12时讯

大阪巿教职员工会拟向巿政府租借学校教室举办教育研修活动,但巿政府依据甫通过实施的「劳资关係条例」不宜特例处理教职员工会要求的规定,否绝教职员工会的申请案,工会于8月14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巿政府取消该项不当处分,为该条例7月修正通过实施后,第一起巿政府与工会诉讼的案例。

教职员工会约自40年前开始,每年假巿立国小举办教育研究会,由会员发表相关教学研究之报告,本(2012)年订于9月8日在巿立西九条国小举行,于7月31日向该校提出申请,但校长以「劳资关係条例」中「不得特别协助工会举办相关活动」之规定,不同意该申请案。

教职员工会表示,该活动虽然是工会举办之活动,但主要目的是自主研修,不应以法律封锁工会所有的活动,剥夺教职员研修的机会,再者该条例未平等对待工会与其他团体,不符宪法之前众人平等的规定,因此提出诉讼。教职员工会之律师团提出告诉后,于巿内召开记者会表示,希望以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彰显该条例有问题之规定。

(说明)大阪巿「劳资关係条例」:大阪巿议会于7月27日通过「职员政治活动规範条例」,限制职员参与政治活动,该条例计有13条,以「确保合适且健全的劳资关係」(第1条)为目的,严格规定劳资交涉的範围及劳资交涉的情形需向媒体公开。

资料

【台湾教育部 - 新闻资讯】大阪巿政府不同意教职员工会租借学校场地举办活动引发工会提出诉讼 教育体系。当时的“太学”,相当于今天的高等教育;府设府学,州设州学,可以说是一种中等教育;乡社设社学,即乡塾,为初等教育;“番学”为少数民族教育。同时台湾也开始实行科举制度。台湾建省后,第一任巡抚刘铭传推行革新,在教育上先后设立了“西学堂”、电报学堂等学校,已具备现代学校的雏形。如西学堂有较完备的设施,课程不再限于儒家经典,还设有外语、历史、地理、测绘、算学、理化等。这些措施,为台湾现代教育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台湾教育的起源1630年代,跟随荷兰东印度公司来台的传教士干治士()利用罗马拼音将台湾新港附近的平埔族语言文字化,并利用该文字开堂教授圣经。该文字因为 东印度公司传授于平埔族新港社,所以称为新港文或新港文字。1636年,荷兰传教士罗伯图斯·尤钮斯(RobertusJunius)更开始在新港社创立学校招收平埔族学童,教授新港文、圣经与罗马文字。后来,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类似由传教士设立的教育机构。这些学校,就是台湾教育的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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