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圭教育部反对青年初次就业法草案

首页 > 

留学

 > 巴拉圭教育部反对青年...

巴拉圭教育部反对青年初次就业法草案

有监於巴国青年就业困境加剧,同时现行2002年生效的「初次就业法」成效极为有限,无法达成协助刚离开校园的青年找到第一份工作的目标,因此司法暨劳工部在去(2011)年年底草拟完成新版初次就业法草案送交国会审议。然而,教育部青年事务次长瓦德斯(Vidal Vazquez)多次公开反对这份草案,认为立意虽佳,但其中有太多条文伤害了青年工作权益,有抵触劳工法及宪法之虞。对此,他表示教育部会在近期内将提出另一份法案版本,送请国会审查。

瓦德斯次长质疑草案内容仅呼应了少数雇主的利益,无法使18至29岁初入职场的的青年获得保障,其中如劳动市场'弹性化'的条款,令雇主得以藉由'职训'、'实习'或'工读'之名,合法地回避全职劳工每天8小时工时的规定,也因而无须负担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及采计年资,甚至可以无预警将其解雇。他指出这些条款都违反了宪法明订工作条件不因年龄及性别而有差别待遇的规定,更何况公司行号在雇用初次就业青年时还可以向政府申请70%的薪资补助。此外,现在已出现不少银行以实习生的名义雇用青年员工却不支付任何酬劳的恶例,这些年轻人付出的劳力得不到相应的回报。

瓦德斯次长指出该法案是由司法暨劳工部、职工及雇主代表所共同组成的「全国青年就业推动小组」所提出,代表性显有不足。他主张不仅教育部应该参与,还必须纳入所有与青年就业直接及间接相关的行为者,例如工会、同业公会、青年社团等,同时应该考量城市、乡村及原住民青年的不同现实处境,在讨论的过程中也须即时将所获得的结论公诸於社会。

关於解决青年就业不易的问题是否应该以牺牲他们的劳动权益做为代价,是一个颇受争论的议题。司法暨劳工部官员认为青年为了在职场中站稳脚步,在开始时做出一些牺牲非但是不得不然,也是值得的,因为依据调查,企业主雇用员工的首要考量并非应徵者的「才能」,而是「经验」,与其雇用没有经验的人员,许多雇主宁愿多付加班费给现职员工。其次,无论试用期的条件如何地苛刻,经历过试用的员工,最後获得正式工作契约的机会可以提升66%。相对地,反对者则认为新版青年初次就业法草案允许雇主可以将试用期由现行劳工法规定的60天延长至90天,甚至更长,试用期满也没有继续雇用的义务,这显然有将青年视为廉价劳工之嫌。

在去(2011)年11月一场由教育部青年次长室主办的青年就业座谈会中,就有专家提出巴拉圭是南美洲青年社会保障最为薄弱的国家,基本上不存在青年就业政策。再者,由於巴国青少年的高中就读率只有六成上下,有相当一部份人口进入社会的时间甚早,故就业保障的年龄应向下延伸至15岁。

根据巴国官方统计,全国15至29岁的青年约有172万人,其中110万属经济劳动人口,但失业及不完全就业的比例合计高达60%,换言之,有六成的青年找不到正规的全职工作或根本找不到任何工作;另由於人数甚多,致使这个年龄层的失业者占有全国总失业人口的66%。造成青年就业困境的主因除了工业发展迟缓外,教育程度不足也是关键之一,失业青年中接受学校教育的时间低於12年的比例超过半数(52%)。以上种种现象都反映出巴国青年就业问题的复杂性,绝不是单靠一部就业扶助法规就能解决的。

资料

【台湾教育部 - 新闻资讯】巴拉圭教育部反对青年初次就业法草案 台湾教育的起源1630年代,跟随荷兰东印度公司来台的传教士干治士(GeorgiusCandidius)利用罗马拼音将台湾新港附近的平埔族语言文字化,并利用该文字开堂教授圣经。该文字因为 东印度公司传授于平埔族新港社,所以称为新港文或新港文字。1636年,荷兰传教士罗伯图斯·尤钮斯(RobertusJunius)更开始在新港社创立学校招收平埔族学童,教授新港文、圣经与罗马文字。后来,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类似由传教士设立的教育机构。这些学校,就是台湾教育的启蒙。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