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部要求研究生入学前须具备基本外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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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部要求研究生入学前须具备基本外语能力

越南教育培训部范武论(Pham Vu Luan)部长2012年3月16日,召集教育培训部相关部门人员以及14所大学设有硕士培训课程的招生负责人开会。范部长明确指出14所大学院校违反了2011年2月28日有关硕士班招生法令编号10/2011/TT-BGD ?T第8条第2项的规定,各校必须重新审核2011年8、9月硕士班入学免除英语考试的决定,并将审核情形於2012年4月5日回报教育培训部。

违反硕士班入学须加考外语的学校包括河内百科大学、外贸大学、国民经济大学、胡志明市经济大学、河?国家大学、胡志明市国家大学、军训技术学院、远通邮政工艺学院、宣传暨报刊学院、安宁学院及芽庄大学等校。这些学校的领导已收到教育培训部的通知,并已承认错误。

究其原因,14所学校未依前述10/2011号规定招生,而系依据45/2008号规定办理。然而,第45/2008编号规定是特别针对英语科系毕业,或在国内外采用英语授课的学校就读,或持有托福ITP 400分、托福iBT 32分、雅思4.5分以上者(两年?有效),或持有教育培训部认可的外语培训单位所发的语言能力证书,其水准相当於前述外语能力者,始可免考外语一科

目前全越南约有130个大学开设硕士学位课程。依据教育培训部10/2011/TT-BGD ?T第8条第2项规定,硕士班招生入学考试科目应包括:外语、基本科目及专业科目。有关外语考试,可依不同科系规定不同的考试科目。若申请就读语言系所者,则须加考第二外语。至於招生考试基本科目与专业科目,则由教育培训部指定大学培训单位进行规划并作决定。

教育培训部特别要求研究所招生应重视外语能力,以提升学生的研究能力。然而,依目前所订定的英语能力标准来看,所要求的标准并不算高,只能算是基本英语文能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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