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大学及加州州立大学正采取行动,限制学生如何处理他们在课堂所作的笔记。至少已有一名加州州大奇哥校区(CSU, Chico)的学生,近来因为卖笔记给一个网站而被报上法务处;而柏克莱加大(UC, Berkeley)也变更规定,限制学生如何与其他人分享笔记。
政策改变引起了两派对教师或学生究竟是何者拥有版权的争辩;虽然加州教育法(California Education Code) 66450-66452条,明文禁止学生及任何人为营利目的贩卖、散布及出版课堂上所作的笔记,许多学校也为了怕不正确或不够格的笔记可能影响教授的学术名誉,因而规定禁止未经授权的买卖笔记,但是包括法学助理教授在内批评者认为,考量到现今学生付给学校学费的额度,如果要说学生连如何处理自己的笔记都无权作主,那也实在太超过了,他们认为学生拥有自己所作笔记的版权,州教育法及学校的规定,侵犯了学生的言论自由。
早在90年代,加大及州大就曾采取过一波的行动,发信要求那些买卖笔记的网站关门,近来加大及州大又发出勒令彻底停业信(cease-and-desist)给新的公司,另又重申了规定,只要学生再犯,就祭出处罚规定。今(2012)年一月,柏克莱加大的一个包括学术委员会及管理部门组成的任务小组,才作出继续维持禁止买卖笔记的政策,并规定学生只能与同时一起注册上课的学生,分享课堂上的笔记,否则即会面临违反纪律规定的处分。
反对者认为,版权法属联邦管辖层面,当州法与联邦法互相冲突时,应以联邦法优先,而且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论自由,学生在课堂上所作的笔记,要与其他人分享,就是言论自由的范畴;更重要的是这些学校的政策,完全违反了分享知识的潮流,凡是想要阻挡知识分享的任何商业模式,都会被国际网路及网络破坏,就是一个明证。
驻外单位:驻洛杉矶文化组蓝先茜摘译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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