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招办:考研作弊情节严重者 1-3年内不准予报考

首页 > 

考研

 > 沈阳招办:考研作弊情...

沈阳招办:考研作弊情节严重者 1-3年内不准予报考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月4日至5日举行,其中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记者从沈阳市招考办了解到,今年研考将用高科技手段严防考试作弊行为,对201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一至三年内不准予报考研究生,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考生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6日,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忘记密码,可使用考生本人报名号+姓名+证件号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找回用户名密码。同时提醒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相关要求和说明。

高科技手段严防作弊 禁止携带手机

考试前,考点将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安检。考试期间,利用电子监控录像系统对考点、考场进行联网监控,实行网上巡考。“电子眼”可对考场内全部座位进行监控。各级考试管理部门也将实时监控每个考场内每名考生的考试情况,并对考试过程全程进行同步录像。所有考场全部使用移动通信信号屏蔽器,对考场内的手机、对讲机等移动通讯设备的信号进行电子屏蔽,坚决杜绝利用无线通讯设备进行考试作弊行为发生。

考生要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遵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特别要禁止携带手机、对讲机等各种类型的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生考试时如有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雇人代考或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招考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作为思想品德考核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允许录取,并通报作弊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201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一至三年内不准予报考研究生,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警惕考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广大考生及家长对于不法分子通过手机信息、互联网等方式发布并传播的所谓“出售研究生考试题”、“充当枪手”之类的信息,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避免受到误导并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友情提示:考试时间为:1月4日、1月5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考试时间为8:30?14:30,请考生掌握好时间。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