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3年选聘特聘8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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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3年选聘特聘8名工作人员

一、选聘岗位 二、选聘条件 (一)爱岗敬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二)学术造诣深,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主持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在科研、开发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省级一等奖以上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学科建设、本领域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本行业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富力强,能够在第一线从事教学、科研、攻关等工作,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五)设岗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对高层次人才也可采取柔性引进方式竞聘岗位,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等灵活用人方式引进人才。 三、特聘专家职责 特聘专家聘期为5年,聘期内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科研、技术创新的课题方向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二)主持或参与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咨询、研究和实施; (三)指导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的科研梯队和人才队伍建设; (四)组织开展科研、技术创新和攻关,推进国内外技术交流,带领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 (五)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支持方式 (一)配备4至6名年轻、有发展潜力的科研、技术骨干,配合特聘专家工作,组成以特聘专家为核心的科研团队。 (二)兵团特聘专家聘期内,已在兵团企事业单位长期固定聘任的特聘专家,兵团给予每位特聘专家每年12万元岗位津贴,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不受岗位限制聘 任到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采用柔性引进并聘任的特聘专家,兵团给予每位特聘专家每年24万元岗位津贴(按月支付,累计来兵团工作22个工作日计1个月)。另 外,兵团每年给予特聘专家所带科研团队5万元岗位津贴。(三)设岗单位原则上要每年给予每位特聘专家所带科研团队提供不少于5万元的岗位津贴配套经费,每年为每位自然科学类特聘专家提供不少于15万元、每位人 文社会科学类特聘专家提供不少于5万元科研配套经费,5年间为自然科学类岗位提供不少于100万、人文社会科学类岗位提供不少于50万元的岗位建设经费。 设岗单位及兵团有关部门还要从科研条件、科研项目、人员聘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四)特聘专家及其所带科研团队,可按一定比例参与对所研究开发成果的收益分配。 (五)特聘专家、科研技术骨干在聘期内按国家规定应享受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其他有关工作、生活方面的待遇,由主管部门和设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选聘程序 (一)拟竞聘特聘专家的人选向设岗单位报名提出竞聘申请,并填写《兵团特聘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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